HNPR-2013-21002
湖 南 省 商 务 厅 文 件
湘商秩序〔2012〕10号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双打”)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
(一)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加强对批发、零售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商务执法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酒类、肉类等商品检查的力度,切实加强市场巡查和商品抽查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和假冒伪劣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继续搞好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以县及县以下区域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门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2. 加强对国内外重要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参展企业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开展对各类展会参展企业展品的审查,严防侵权商品进入展会。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恶意侵权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违法责任,将屡犯不改者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参展资格。对于任由参展商、经营者展销或售卖假冒侵权商品的,要追究展会举办者或市场开办者的连带责任。
3. 强化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中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重点搞好对非洲出口的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加强对我省出口产品“国际知名品牌”的保护、维权,防止侵权的发生。要建立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商协会从整个国家利益和产业利益出发,协调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争端。要加强海外维权培训。
4. 要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流通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要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市场开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引导和督促商户规范经营。
5. 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
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联络员制度,定期研判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形势,确定重点打击的目标和措施。建立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规范执法协作流程,加强部门间、地区间执法信息共享,提高跨部门间、跨地区执法协作监管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配合
1. 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联合协助制度。要加快“双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共享平台。要建立健全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2. 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履行侦查职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二、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
(一)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将“双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对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督促加强执法、限期整改。
(二)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要把“双打”工作作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实施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企业和企业法人、违法行为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各个领域失信惩戒办法。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
(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为公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要依法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按有关规定公布案件主体信息、案由以及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并在我厅的“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建立“双打”工作专栏,大力宣传“双打”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注重创新、诚信经营的企业,曝光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
四、完善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决定成立“双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双打”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厅领导小组由谢建辉厅长任组长,吴宜彪副厅长、周船副厅长任副组长。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处,承担日常工作,由姜衡舒处长兼任主任。厅机关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州商务部门也要成立“双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对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整治;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以加强执法队伍和条件建设为重要保障,提高执法监督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充实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下移监管重心,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障“双打”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三)做好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报送
各市州商务局每月25日前按规定上报工作进展、措施、经验、成效以及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信息。并于4月3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员名单报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做好“双打”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上述要求,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 廖长栗 电话及传真: 0731-82287103
游 标 电话及传真: 0731-82287108
电子邮箱: hn_zgb@163.com
附件:1.“双打”工作联系人报名表
2.“双打”案件查办月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管理 侵权 假冒伪劣 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