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粮行[2012]78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粮食企业参与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期货业务的指导,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现将《湖南省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湖南省国有粮食企业
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试行)
根据国家粮食局《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粮食期货市场,有效防范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期货业务的指导,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期货具有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两大功能。企业从生产、加工、贮存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面临着原料和产品价格的波动和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依靠现货市场的操作无法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套期保值通过把期货市场作为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以期货合约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预先固定成本和价格,规避市场价格变动风险,在增进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稳步发展粮食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引导粮食企业利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规避风险,增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联动性,健全粮食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二、发挥服务作用,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搞好调查研究。《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引导国有粮食企业有序参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开展调查,了解掌握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和需求,研究并提出完善意见。
(二)加强行业指导。湖南省粮食期货交易与产业发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我省作为产粮大省,拥有完善的现货市场,以及11家粮油期货交割库的优势,依照本指导意见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组织对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建立企业间及企业和期货相关业务部门的交流学习平台。
(三)开展业务宣讲。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对期货知识缺少系统了解,或存在盲目跟风、投机等非理性投资行为的现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参加期货业务培训,形成熟悉期货、了解风险、科学管理、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套期保值原则,合法有序进入期货市场
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进行期货交易的品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保现货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四、防范交易风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一)遵守法律法规。国有粮食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必须严格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建立管理体系。套期保值的功能在于对冲外部市场风险,但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自身也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一是明确交易目的, 民主科学决策;二是构建管理体系,明确交易授权;三是制定管理办法,规范交易流程;四是优化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五是重视风险评估,做好实时监控;六是合理用人,科学考核,加强自律;七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守规定,规范运营。
(三)加强团队建设。着力培养套期保值业务人才。及时总结和分析国内外套期保值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市场研究和行情把握,在继续引进优秀人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团队职业道德水平、法规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套期保值业务水平。
(四)严格风险控制。企业要准确地把握市场行情,确立正确的保值策略,坚持风险可控、量力而行的原则。套期保值规模配比要留有余地,并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的可支持程度。要建立科学的危机处理应急机制,有效规避和防范保值实践的未知风险。
(五)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各地和企业要制定监管措施,严防由于参与粮食期货套期保值或违规操作而发生亏损等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企业因违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州粮食局和局直有关单位在贯彻本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