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2012-13639 文号:湘办发〔2012〕46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2-12-22 公开责任部门:

  (2012年12月22日)

  201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治理、监管执法、示范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50号)等规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市州:长沙市、郴州市、娄底市、岳阳市、常德市、永州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潭市、怀化市、株洲市、邵阳市

  先进县市区:雨花区、开福区、浏阳市、醴陵市、芦淞区、攸县、韶山市、湘潭县、衡东县、衡阳县、武冈市、新宁县、岳阳县、汨罗市、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桑植县、桃江县、宜章县、临武县、祁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洪江市、溆浦县、双峰县、新化县、花垣县、吉首市

  先进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经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国防科工局、省审计厅、省总工会、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水利厅、国家电监会湖南电监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林业厅、民航湖南安全监管局、省环保厅、省科技厅

  先进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

  合格市:衡阳市、益阳市

  合格县市区(管理区、开发区):望城区、芙蓉区、天心区、宁乡县、长沙县、岳麓区、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云龙示范区、雨湖区、岳塘区、湘乡市、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岳区、石鼓区、常宁市、雁峰区、珠晖区、蒸湘区、衡山县、祁东县、衡南县、大祥区、双清区、邵阳县、北塔区、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邵东县、新邵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平江县、湘阴县、华容县、临湘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屈原管理区、南湖风景区、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桃源县、安乡县、汉寿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慈利县、永定区、武陵源区、赫山区、资阳区、安化县、南县、大通湖区、益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湖区、苏仙区、嘉禾县、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桂阳县、永兴县、资兴市、冷水滩区、零陵区、江永县、道县、双牌县、东安县、蓝山县、新田县、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鹤城区、中方县、沅陵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辰溪县、洪江管理区、芷江侗族自治县、涟源市、娄星区、冷水江市、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龙山县、永顺县、泸溪县

  合格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农业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体育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商务厅、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文化厅、省气象局、省煤田地质局、省通信管理局

  合格企业: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湖南分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单位

  耒阳市、省交通运输厅

  四、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单位

  沅江市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市、合格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01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朱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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