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430S00/2011-01249 文号:湘办[2011]17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03-25 公开责任部门:

(2011年3月25日)

  2010年底,省减负办、省纠风办组成检查组对武冈、道县、衡南、澧县、南县等5个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市进行了检查验收。2011年1月,省减负办组织人员随机抽查了26个县市区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和“谁分管、谁负责”的部门分工责任制。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都纳入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状。娄底市近年来一直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范围,2010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考核分值为20分,占总考核分值的6.6%。

  2.广泛宣传政策,群众监督到位。各地利用多种形式,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执行水平,让农民群众成为政策落实的监督主体。一是认真落实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度。大部分地方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及时发放省减负办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做到每户一张卡。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减负惠农政策,5个重点监控县市都印制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免费发放到户,将减负惠农政策项目及标准告知农民。

  3.完善监管机制,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努力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并落实好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2010年桃源县开展了惠农补贴“三卡合一”试点工作,即将农户的户籍卡、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导入到惠农补贴存折信息中,避免了少数村干部利用基础数据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对农民负担重点乡镇实行重点监控。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近年来一直坚持将农民负担重、涉负信访多、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列为市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三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体系。益阳市、张家界市各县市区每年都聘请农民担任负担监督员,并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进行义务监督。

  4.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到位。各地认真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狠抓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一是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对近4年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查。澧县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11.5万元,其中向农户清退82万元,向村级组织清退129.5万元。二是对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整治。部分市州、县市区针对退耕还林、农机具购置、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教育等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邵阳市对退耕还林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进行了重点清理整治,纠正退耕还林补贴未打卡到户问题25起,落实退耕还林补贴60多万元,查处农机部门向生产厂家违规收取区域代理经销费134.5万元。三是狠抓典型涉负案件查处工作。各地加强对重点涉负案件的督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制,追究相关责任人。武冈市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减负惠农违纪专案组,全年共立案查处33件违规违纪案件,5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四是认真开展涉农收费项目清理。2010年衡南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理涉农收费文件96个,取消收费项目29个。

  5.着力建设长效机制,成果巩固到位。一是认真落实好惠农补贴备案制度。常德、衡阳、益阳、张家界、郴州、怀化等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了惠农补贴备案制度,加大了对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株洲市从2008年起取消了向农民收取农业灌溉水费。道县从2008年起、澧县从2011年起村级党报党刊订阅费全部由财政统一承担。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衡阳市、道县、南县、衡南县等市县都出台了违反强农惠农政策责任追究办法,细化并规范了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四是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武冈市对减负抽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的存在涉负问题的单位,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二、主要问题

  (一)惠农政策落实存在差距

  1.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长时间滞留。截至开展检查前,新化县、株洲县的部分乡镇2010年的早稻、中稻良种补贴资金还未打卡到农户。个别县以农户没有种粮为由将惠农补贴长期滞留在财政或挪作他用。

  2.惠农补贴被抵扣。2010年慈利县在农民不知情、也未经农民同意与金融机构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情况下,从农民粮补存折中统一抵扣了新农合资金。株洲县古岳峰镇洪宜村部分组抵扣农民的粮补资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3.套取、截留惠农补贴。慈利县零溪镇岩桥村用18名村组干部的户头,套取种粮补贴资金和灾损理赔款5万多元,其中1万多元落入干部的私人腰包。该县象市镇谢高村2010年的农业保险理赔款全部打在村干部卡上,没有发放给受灾农户。

  4.村级转移支付没有按规定足额到位。少数地方村级转移支付低于省财政厅规定的4万元标准,办公经费不足1万元。衡阳县演陂镇、渣江镇2010年村级转移支付仅为2.8万元。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违规操作

  1.没有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少数村没有按照一事一议制度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议事,而是乡、村干部说了算,或只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多数群众不知情。

  2.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到位。2010年株洲县所有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和茶陵县大部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没有按规定报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把关。

  3.变相搞强行以资代劳和超标准筹资。2009年新化县桑梓镇大部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按照每个劳动力5—10个工日、每个工日发放50元的标准搞强行以资代劳。

  4.奖补资金使用违规。2009年新化县桑梓镇经审批的项目村是5个,但在实施奖补中,这5个村的资金被调剂到9个村,造成大部分村奖补资金只有2—3万元,增加了办事的难度。常宁市板桥镇洪塘村则将2009年的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农网改造。

  (三)涉农乱收费屡禁不止

  1.乡镇向村级组织摊派和乱收费。一是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杂志订阅费。2009年常宁市板桥镇洪塘村被摊派征订报刊杂志17份2468.2元,大大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限额。二是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茶陵县舱舫乡以修政府大楼名义向各村摊派赞助费,少的5000元,多的20000元。三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2009年慈利县通津铺镇计生办向黄岗村收取宣传费1000元。

  2.村级组织向农民乱收费。2009年茶陵县马江镇麻面村向一农户收取计生违约金4000元、计生押金500元、建房管理费900元;该镇东冲村2009年向3户新建房农户收取设施费共2700元。

  3.基层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向农民乱收费。一是超标准收费。零陵区菱角塘镇瞿江洞村一农户2009年建新房,上缴耕地占用税1400元,此外,还向县国土资源局缴费1800元、向镇国土所缴费1500元,收费名目不清。二是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收取。新化县国土资源部门向在原宅基地和荒山荒坡上建房的农户违规收取代办服务费、测绘费等费用。三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安化县东坪镇泥埠桥村一农户2010年拆旧房建新房,向镇规划站缴纳规划设计费1000元、税收2500元、押金1000元。

  4.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常宁市板桥镇中学、板桥镇中心小学、盐湖镇中心小学等仍在违规收取试卷费、校服费、补课费、饮水费、明信片费、校卡费等费用,并强制学生搭餐。株洲县古岳峰镇中学2010年秋季向初三年级学生违规收取试卷费30元、报刊费35元、资料费70元。

  5.基层公安部门向农民乱收费。2009年株洲县州坪乡、古岳峰镇派出所向每个村收取治安联防管理费500元。2010年慈利县象市镇派出所向每个村摊派赞助费2000元。

  6.乡镇林业站向农民乱收费。新化县桑梓镇林业站2010年7月向沙塘村违规收取2008年度公益林管护押金461.6元、2009年度公益林管护押金3648.7元。2009年常宁市板桥镇林业站向洪塘村收取技术服务费314元、管护费104元。

  三、处理意见

  1.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惠农补贴资金没有发放到位的,要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补发给农民;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要及时收缴到财政专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违规操作的,要重新审核审批或取消其奖补资格;向村级组织或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要予以清退。对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有关整改情况要在2011年4月中旬报省减负办和省纠风办。

  2.加强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部门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情况、各类乱摊派乱收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对于农民长期反复上访、一直没有解决的农民负担问题,要实行跟踪督办。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和涉农部门实施重点监控,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减负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农民负担监管机构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地党委、政府要为减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实力量,保障经费,调动减负部门的积极性,切实把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根据湖南省《关于对农民负担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的办法》有关规定,鉴于武冈、道县、衡南、澧县、南县5个县市2010年减负工作领导重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2011年不再列入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将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好的株洲县、新化县、常宁市、慈利县4个县市列为2011年省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龚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