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7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751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