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保税即将开征 ?五类情况可以免税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12-28 09:10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环保税开征在即,12 月 27 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就湖南省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 11 月 30 日表决通过,确定湖南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2.4 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3 元,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另外,固废和噪声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应税固体废物分种类每吨税额为 5 元、15 元、25 元、1000 元不等;应税噪声税额分六档,每提高一档标准翻一番,每月 350 元至 11200 元不等。

  那么,即将开征的环保税,哪些企业需要缴纳?

  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莫曲波表示,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不过,环境保护税法也规定了五项暂予免税的情形:

  一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但鉴于规模化养殖对农村环境影响较大,所以未将其列入免税范围。二是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开征环保税是否会导致企业花钱买污染?省环境监察局副调研员陈纳新表示," 花钱买污染 " 这种说法是对环境保护税法等有关法律政策的一种误解。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缴纳了环境保护税,仍需要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缴纳了环境保护税,并不是就可以随意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仍需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达标排放,超标排放污染物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记者 杨杰妮)

 

信息来源: 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 湖南日报_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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