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汽车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8-03 00:00 【字体:

湘政发〔2009〕2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汽车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湖南省汽车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


  根据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五”以来,全省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现有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约40万辆,2008年全省汽车产量16万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约400亿元,占全省机械工业产值的20%左右,已成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产业。
  产品门类齐全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全省现有规模以上汽车及其零部件企业300多家,其中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有38家,涵盖了轿车、越野车、客车、专用车、载货车、三轮及低速货车6大类。长丰集团的越野车和长沙北汽福田的轻型货车已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湖南吉利轿车与众泰江南轿车生产处于发展壮大阶段。
  专用汽车特色鲜明。我省部分专用车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特别是中联和三一的工程专用车辆、汽车起重机,全国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
  零部件制造基础较好。全省拥有发动机、内饰件、车身、电子电器等7大类250多家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同心实业有限公司、湘火炬火花塞有限公司、德国博世长沙公司等十余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载货车驾驶室、起动机、发电机、火花塞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
  研发基础和能力具备一定优势。湖南大学等单位在研发能力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汽车覆盖件模具设计制造技术、冲压成型技术及电控燃油喷射系统、起动机、增压器等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研发能力处在国内领先水平。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制起步较早,动力电池、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研发处在该领域前沿。
  我省汽车产业正处在引进消化先进技术、自主创新和开发转变的过程中,从整体上来讲,整车规模效应和品牌影响力较弱,缺乏大的整车龙头企业,整车产量较低,汽车零部件技术含量高的高端产品较少,汽车动力系统、电控系统配套能力有待提高,产业结构不合理,轿车比例偏低。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积极支持整车发展,加快骨干整车企业靠大靠强,联合重组,实施整车带动战略。积极支持关键品种上水平、上规模,加大轿车、专用汽车(包括载货车系列、各类工程车辆及改装车等)、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车桥、轮胎等)发展。积极扩大汽车消费,支持省产汽车稳定生产,开拓市场。
  (二)发展目标
  1、汽车产销快速增长。到2011年,全省汽车产业实现年产销各类汽车40万辆左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0亿元。2009—2011年年产销量平均增长40%,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25%以上,汽车产量占全国汽车产量3%左右。
  2、自主品牌汽车做大做强。重点发展自主品牌轿车、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打造1—2个湖南汽车品牌,自主品牌整车产销量达到20万辆以上。建立完善的汽车消费体系。
  3、整车配套环境不断改善。优化汽车产业结构、布局,壮大长株潭汽车产业集群,鼓励和扶植自主品牌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自主品牌汽车零部件省内配套率平均达到60%以上。
  4、产品研发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支持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开发出1—2个自主品牌整车和3—5个高技术含量的零部件新产品。
  三、发展重点
  (一)扩大生产规模
  支持长丰汽车、湖南吉利、众泰江南、北汽福田长沙汽车厂等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扩大生产规模,做强做大;支持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企业专用汽车快速发展,不断推出技术含量高的专用车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2011年争取全省汽车行业形成年产80万辆生产能力。
  (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支持长丰汽车、湖南吉利汽车、众泰江南长沙基地、北汽控股株洲基地和奇瑞汽车株洲基地发展自主品牌轿车系列产品;支持北汽福田长沙汽车厂、陕西重汽集团长沙基地发展载货汽车系列产品;支持株洲南车时代电动汽车公司等企业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支持汽油发动机和柴油发动机、变速器、车桥、轮胎等关键零部件产品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优先申报列入省重点工程计划,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三)加强整车及重点零部件自主研发
  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产品。重点发展汽车车身造型设计、汽车发动机设计与制造等关键技术;重点研发自主品牌轿车、家用越野车、载货汽车、高技术高附加值专用车、车用发动机、变速器等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力争自主品牌汽车和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有所突破。
  (四)推进联合重组
  积极引进和支持国内外大型汽车企业来湘发展,推进汽车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重点支持长丰集团与国内大型汽车集团的兼并重组,培育湖南汽车龙头企业。支持汽车零部件重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省内汽车零部件配套率。
  (五)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发挥我省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控制系统等技术优势,支持电动汽车以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电动汽车在长株潭城市群和重点景区示范应用。
  (六)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
  加快发展汽车研发、生产性物流、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停车服务、报废回收等服务业,完善相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二手车交易、评估检测、质保、维修服务等一体化的市场流通体系。在长株潭建设功能齐全的汽车综合市场。培育发展汽车租赁业,支持汽车租赁企业规模化连锁经营。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汽车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解决汽车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优化汽车产业发展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对小排量乘用车的减税政策。组织实施“汽车下乡”活动,争取国家财政补贴,落实好省内相应的配套补贴资金。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组织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争取国家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积极落实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完善汽车消费信贷,拓宽省产汽车消费市场,清理取消限购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建设,改善汽车消费环境。认真落实省政府湘政发〔2007〕13号、湘政函〔2008〕109号等文件中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
  (三)促进省产汽车消费
  省产汽车(包括各类乘用车、客车和专用车)产品性能、质量、价格、服务能够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预算部门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鼓励本省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城市物流、环卫等行业新增、更换车辆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产汽车产品。鼓励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预算部门及时更新使用年限超过10年、达不到国家Ⅱ类排放标准的公务用车。支持省内重点汽车生产企业稳定生产、稳定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汽车产品促销活动,支持省内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汽车下乡”活动。用户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省产乘用车产品的,其首付比例可下降到20%。认真组织车博会,积极宣传我省汽车工业和汽车产品,对在全省的机场、火车站、标志性建筑、城市高速公路主要入口处优先优惠设置省内汽车生产企业的广告牌。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省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产学研引导资金及科技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省内汽车生产企业自主研发的单一基本型新产品,投产一年内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给予奖励。
  (五)引导汽车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加快行业准入前期工作,对我省现有列入国家《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进行辅导、检查、监督,满足国家准入条件要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汽车生产领域。建立相关行业标准,增加租赁牌照。积极探索企业依法依规对通过融资租赁购入的车辆进行增值税抵扣,支持发展汽车租赁业。加大对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和私自组装、拼装汽车产品的打击力度。坚决制止违规对汽车生产企业的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附件: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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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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