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 ||
日期 | 2021-12-02 | 网名 | 有色职院佘老师 |
内容 |
学术界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从不同角度出发有多种提法,湖南省行政部门目前还没有统一、权威的标准,建设“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有利于新时期教师队伍的建设,有利于教育数据统计,有利于培养三高四新人才。 |
答复部门 | 省教育厅 | ||
答复时间 | 2021-12-13 | ||
答复内容 |
佘勇同志: 您在“省长信箱”提交的《建设“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回复建议。 一、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探索研制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专业教师的企业实践经历、专业教学经历以及通过培训与考核获得的相关证书作为认定“双师型”教师的必备条件,形成既符合职业院校实际,又科学严格可操作的认定标准,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依据和指导。 二、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整体规划,科学制定“十四五”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总体目标。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与考核实施办法。将各地教师培养培训情况作为评价地方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依托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及我省定点建设的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养我省职业院校新增教师,确保新增教师质量,同时,依托基地加大对在职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 三、形成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认真落实《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将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义务、责任及权益落到实处,增强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顶岗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使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和学生顶岗实习问题得到统筹解决。开辟企业技术能手、能工巧匠进入职业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打破壁垒,拓展学校引入兼职教师的渠道。 四、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督导监控。真实掌握各地及所属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现状,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督促学校举办者及学校按照规定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建立相关激励机制,提高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教师待遇,吸引优秀的企业技术人员或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同时稳定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在岗教师实践锻炼登记制度,建立在岗教师专业技能认证考核制度,定期考核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企业实践经历和技能操作水平。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作为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项目申报的重要条件。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