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6-25 00:00 【字体:

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概况

  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厅机关本级预算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2个正厅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三定”方案,省政府研究室机关财务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未独立设账核算。

  (一)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1、省政府办公厅设17个内设机构,包括文电处、会议处、综合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办理处、应急管理与信息工作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府机关保卫处、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人事处。还设有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省政府办公厅接待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技术中心、湖南政报社、机关服务中心。

  2、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设个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调研一处、综合调研二处、综合调研三处。

  (二)人员情况

  根据2017年决算,人员编制数合计558人,实有在职人数475人,离休人员13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省政府办公厅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办理中央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6)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

  (8)指导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9)负责省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省政府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及有关新闻稿的审定。

  (2)负责起草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3)对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4)对省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5)组织院士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

  (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决算金额24072.81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6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金额 24510.3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全年支出总额为17757.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7.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18.05万元。

  (二)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项目资金分为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全年支出总额6753.05万元,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是根据我厅的工作职能职责设立的,支出范围均为开展业务工作相关的工作经费,具体包括湖南政报免费发行、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应急平台运行维护、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研究室工作、院士专家咨询、因公出国(境)、重宾接待等方面。全年用于业务工作专项的实际开支为1142.12万元。

  运行维护专项是为保证省政府机关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设立的,具体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护)、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更新、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武警支出、人民会堂运行维护、省政府机关九峰服务中心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远程会议系统和应急管理终端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议、文电文印设备购置等方面。全年用于运行维护专项的实际开支为5610.9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三公”经费决算数未超过预算数,预决算信息在规定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严格出国(境)任务审批,不搞“照顾性”出国。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开支标准报销费用,不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订了《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把关,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办凭发票、接待对象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到财务报销相关费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减少。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配备公务用车,一律经政府采购购买公务用车。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建立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节假日和非上班时间,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经过严格管控,我厅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1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2%,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817.15万元,未超过2017年预算数,“三公”经费控制取得较好成效。

  四、年度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58.73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4072.81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4510.3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1.21万元。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指标是12月之后下达的,项目开展需经过一些手续,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二是项目经费需按施工进度付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不予支付;三是2017年12月29日临时通知停止支付,一些经费未能形成支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中枢作用,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6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入(指标设置10分,自评得分10分,未扣分)

  预算配置(自评得分10分,未扣分)。根据2017年决算,我厅人员编制总数为558,在职人员数为47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计5分。“三公”经费2016年年初预算数112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110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2.2%,计5分。

  (二)过程(指标设置60分,自评得分56分,扣4分)

  1、预算执行(自评得分18分,扣2分)。全年预算支出24510.33万元,上年结转加上本年收入合计25931.54万元,年末结余1421.21万元,预算完成率95%,扣1分,计4分。不考虑政策性追加预算的因素,本年预算追加1443.57万元,年初预算数19806.87万元,预算控制率为7%,扣1分,计4分。2017年无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楼堂馆所控制率、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不适用,不扣分,计10分。

  2、预算管理(自评得分38分,扣2分)。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7137.8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6918.05万元,全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7%,计8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数1100 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817.15 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4.29%,计7分。政府采购预算数13919.77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3060.6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4%,扣2分,计4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现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费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收支管理的通知》等财务管理制度,计8分。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履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计6分。根据省统一部署,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计5分。

  (三)产出及效率(指标设置30分,自评得分30分,未扣分)

  1、职责履行(自评得分8分,未扣分)。一是抓脱贫攻坚。全年服务省政府领导各类扶贫工作会议50余次,到贫困县调研24次,开展扶贫工作督查和暗访6次;认真审核出台《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湖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重要政策文件;及时组织调度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精准识别与精准退出、扶贫资金监管等工作;积极推动互联网助推脱贫攻坚,服务做好全国“互联网+”社会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暨“中国社会扶贫网”全国推进启动仪式工作;积极做好贫困县摘帽、贫困退出验收准备工作,全省1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2500多个贫困村出列,140余万贫困人口脱贫。扎实做好驻雄龙、楠木桥村两个扶贫工作队的联络服务工作。选派有潜力的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由厅领导带队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两次进行实地调研,制定帮扶规划报厅党组。与工作队一起制定29个处室结对帮扶方案,分19批组织各处室到扶贫点慰问贫困群众,雄龙村在省扶贫办的三年考核验收中综合得分名列前茅。7月,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要求,办公厅组成2个督查组,2名厅领导任组长,抽调10名干部,督查麻阳、沅陵两县。在组长的带领下,两个组共开展14次督查,进村入户,明察暗访,走访52个村297户贫困户,发现问题137个,已整改101个,正在整改36个,以实际成效服务群众。二是抓深化改革。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改革事项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全力服务省政府领导抓好落实,其中中央、省级改革事项要求出台落实方案,对口部门基本已在半年内出台,年度任务落实顺利推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全面完成。落地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规模300亿元,全年为企业减负800亿元左右。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全国首个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对外发布首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 200多个。推进价格体制改革,核定全省电网输配电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实现城乡工商业同价。推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运行。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审核发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审核把关了《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与企业整合重组总体方案》《省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省属监管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推动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序推进公司制改制、政企政资分开等重点改革工作,25个省直厅局下属的138户企业已实现“两分开”。紧跟省领导思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推进综合医改、教育综合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7年省政府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全国政协提案11件;省政府办公厅承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提案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3件,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促进和带动了全省的办理工作。全年组织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共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975件,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提案70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没有发生对建议提案推诿不接受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未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等该扣分的现象。四是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积极配合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大督查,迅速组织全省14个市州和40多个省直部门开展自查,抽调干部33人组成6个对口服务组,全方位、全过程分别负责国务院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的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对我省存在的7个方面21个问题全面扎实开展整改,目前,1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个问题按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对大督查期间受理的反映涉企乱收费、基层办事难、民生保障不到位及相关涉访涉诉问题的1391个热线电话,组织市州政府及省直部门一一核查,认真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组织开展省政府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围绕全省2017年1至10月经济社会主要量化指标,抽调129名干部组成7个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了脱贫攻坚行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转型升级、深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5个方面20个版块内容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共实地督查14个市州、97个县市区和107个园区,督查项目和现场396个,召开各类座谈会180次2536人参加,查阅文件资料6096份,填报数据表格625份,发现各地典型经验做法67个,向当地政府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的问题243个,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35条。扎实推进重大专项督查及相关督查活动。牵头组织开展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及不安全落后产能淘汰等专项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提出的督查建议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并被采纳,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配合国办督查室和省委督查室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放管服”改革、脱贫攻坚、环保问题整改、信访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等多项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或解决,特别是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进一步强化了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通过专项督查,有效处理了10起重点欠薪案件,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347万元,督查问责10人。调度督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任务和量化指标、重点工作等确定督查重点,抓跟踪、抓督办、抓调度、抓通报,全年共四次督办调度省政府2017年40类132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分送省政府领导参阅并下发督查通报,促进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加快推进。

  2、履职效益(自评得分22分,未扣分)

  政策带动效益(自评得分5分)。一是积极助推开放崛起。协助开展口岸功能平台申报、建设,长沙黄花综保区封关运行,郴州出口加工区升级建设综合保税区;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通过验收并运行。推动相关市州、部门积极争取平台及政策试点。长沙、郴州、湘潭三市获批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永州市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汽车平行进口等平台,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一般纳税人资格、海关选择性征收关税等政策支持。推进通关便利。推动开行“跨境一锁”港澳直通快车、设立京港澳高速宜章口岸,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协调解决永州铅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湘粤两省高速公路享受“绿色通道”免查验,开通长沙至越南全货机定期航线,实现全省国际货运航线零的突破。助力“走出去”。推动“湘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营,为湘企“走出去”定向导航,为“走出去”湘企保驾护航;协调推进埃塞-湖南工业园、中国(湖南)—波兰工业合作园、“埃塞﹒湖南装备制造园”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二是积极振兴实体经济。2017年1-11月,全省新建投产入规工业企业763户,居中部六省第一位。协调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认定湖南省小巨人企业232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协调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继续组织开展百户大型骨干企业精准帮扶活动的通知》,收集困难问题4221个,近3000个得到解决。印发《2017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2017年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企业减负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新一轮省本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省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分别仅保留18项、11项,比2014年首张清单项目数量分别减少了52项和6项,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47.5亿元以上;公布《2017年版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保留的收费项目分别仅为2项和18项,比2014年首张清单分别减少了33项和32项,累计为企业减负近40亿元。提出了省本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拟保留涉企保证金项目15项。预计全省降本减负规模可达810亿元以上(其中2017年全省预计新增减免税收、收费基金总量95.31亿元以上)。据2017年全国企业负担状况评价结果,2016年湖南省总指数为0.986,比全国总指数低0.102(数值越大表示负担越重),排名全国第4位、中部六省第2位,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协调省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诉求意见处理工作制度》。已登记企业诉求13件,其中,办结的有7件,在办的有2件,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有4件。印发《2017年度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共有260家企业入库。截至目前,今年全省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3家;新增四板股改挂牌企业23家,同比增长35.3 %。三是积极服务制造强省建设。协调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推进计划(2017-2019)>的通知》《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方案》;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专项资金支持制造强省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相关重点项目比重超过70%。特别是围绕对接制造强省“1274”行动计划,设立了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资金12.08亿元,全部支持制造强省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

  公共服务(自评得分5分)。一是推进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目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我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牵头落实部门等内容。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我省7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单位,承担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等8个方面的试点任务。起草并下发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浏阳市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现场动员会,全力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了《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起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认真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收到公民申请公开312件,全部依法办结。同时指导、督促省直部门和市州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处理公民投诉举报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事件5件。加强政务舆情回应,起草了政务舆情回应相关制度,妥善处置重大政务舆情事件。建立了政务舆情沟通联系机制,健全了负责人和联络员队伍,各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均明确了1名分管领导和处室(机构)负责同志作为联系人。截至2017年12月底,办理国务院办公厅交办我省的政务舆情4件,向国办报送了《我省政务舆情回应情况自查报告》和有关案例。强化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培训力度。2017年10月,在宁乡市举办全省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办领导和业内专家授课,大力提升了广大学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熟悉程度。培训活动得到了中国政府网等相关媒体的关注,并在全国范围进行了专题推介。突出公开实效,全面完成各项公开任务。截至2017年12月,我厅共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18件,省政府领导信息16条,应急管理类信息49条,人事信息15条,财政预决算18条,年报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12件。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12345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顶层设计方案,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印发了《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抓紧开展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二期项目,启动60%资源扩容和异地灾备中心等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企业身份认证平台等技术支撑系统开发建设。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省应急办严格执行24小时和主副班值班制度,节假日实行办内处级干部带班制,全办全年累计值班800余人次,无任何离岗、脱岗、无人值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发生。建立健全苗头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研判机制,优化信息审核流程,不断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时效性。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周点评、月通报制度,指导和督促市州、省直单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纪律,优化报送流程,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全年共接报突发事件信息2700件次,配合处置重大事故3起、较大以上事故40余起、敏感性事件20余起、一般性事故30余起。所有突发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或现象。

  行政效能(自评得分6分)。一是公文办理严格规范。发文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加强政策法规把关,充分征求并认真吸纳相关部门意见,制发公文准确、及时,未出现差错、延误、失密现象。全年共发文798件,较2016年精简14%。为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工作,起草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等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主要领导文电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等规定,从公文受理、公文报批、审核发文等全过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为加强公文办理绩效考核工作,每季度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公文办理质量与效率有明显改善,公文多头报送、体外循环、体例格式错误等问题得到根本控制。全年审核各类文稿1200多件,对不符合收文规定以及公文体例格式等方面有问题的公文退文520余件。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全年清理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660件。二是会议活动精简高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创新推动会议服务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会议审批把关“六不”原则,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不分散开,能开小型会议的不开大型会议,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开集中食宿的会议,能一次性会议传达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三是网上办事持续推进。继续推进办公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成办公业务信息系统涉密网门户系统的升级改版,全面推进涉密局域网络建设。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全年编辑出版纸质版《湖南政报》24期,电子版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华、新浪网官方微博和《湖南政报》微信公众号发布。四是继续开展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诊断和风险评估,形成内部控制缺陷清单和内部控制模型,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层次分明、权责对等,具备系统性、现实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更有效的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单位管理水平。五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省直单位中率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EPC)的尝试,于2017年12月完成了机关院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建设,节能率预计达60%。采用BKS600中央空调能源管理系统,对机关院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了改造,预计实现30%的综合节能率。为及时准确掌握机关院能耗数据,实现精细化节能管理,建成了机关院能耗监测平台。加装了多功能电表221块,水表82块,采用无线传输方式,将采集到的能耗数据传至能耗监测平台。在省政府机关院、机关二院建设了充电桩51个。2017年11月,通过了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几家单位联合组织的复查。在被评为“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完成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申报工作。为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通知精神,与有关公司初步达成垃圾分类回收意向,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社会公众满意度(自评得分6分)。根据省绩效办2017年绩效评估中的公众评估方面的调查,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工作满意。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追加预算指标下达的时间较晚,有些未能在当年形成支出。

  2、临时性工作追加经费较多,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不能同时下达,有调剂指标使用的情况。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1、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全力保障固定性、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方面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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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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