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8-28 00:00 【字体:
  一、主要职能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属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正厅级),隶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宣传湖南,促进湖南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交流,劳务输出,为湖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农产品和先进管理经验。

  (二)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强化综合信息处理手段,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与上海的党、政、军机关、湘籍人士、湘籍企业和各界人士的联络,争取他们对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

  (四)负责省领导在上海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在上海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

  (五)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对省直单位,各市、州、县和大型企业设在上海的各类联络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六)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关职能处(科)室3个,招商合作处、信息调研处、办公室。

  (二)在职人员编制数23人(编办核定),实有在职人员18人,处级以上人员12人,科级及工勤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三)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在职职工中退休2人,调离1人,调入1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增加2人。截止201612月在职18人,离休1人,退休25人。

  第二部分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办事处2016年度全年收入总计1053.4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287.51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78.21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308.92万元。

  二、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办事处2016年度全年收入1053.43万元, 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7.51万元,基本支出1068.50万元,占比83%;项目支出219.01万元,占比17%

  四、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3.43万元,比上年减少78.21万元。

  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8.92万元。

  五、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8.9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8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4.97万元,占比83%;公共安全支出9万元;教育支出0.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占比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6万元,占比6%;农林水支出50万元,占比4%;住房保障支出60.64万元,占比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的增加;二是年初退休费支出财政没有安排预算;三是年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支出,年中临时追加开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60.34万元,支出决算107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二是津贴补贴按政策的正常增支;三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因公车改革辞退临时工司机一名,根据国家劳动法予以补偿引起的增支;四是年初没有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年中临时追加;五是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没有安排退休费,年中临时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没安排,支出决算9万元,年中财政拨款临时追加。

  3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因工作安排培训临时取消。

  4、科学技术支出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没安排,支出决算20万元为财政去年安排的预算数结转至今年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7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没有安排退休费,年中财政拨款临时追加。

  6、农林水支出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没安排,支出决算20万元为财政去年安排的预算数结转至今年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支出16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80万元,支出决算26.04,完成年初预算33%。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预算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比2015年减少35.70万元,下降53.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5.51万元,下降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0.19万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减少主要的原因:单位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接待规定等。其次2016年机场接待贵宾厅因结账时间延后,费用2017年才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单位本年已进行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车辆使用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占比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1万元,占比76%

  1、公务接待支出6.23万元,年接待310批次,820人。主要接待省直机关单位来沪联系工作,考察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省直单位出国途径上海等予以相关接待发生的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公务车改革以后,年底实有车辆6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八、关于办事处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17]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办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对2016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撰写绩效报告。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自评绩效分值95分。办事处每年年初预算拨款不足,只能由年中财政调剂增补。作为长三角经济辐射带的龙头,大量的经济信息调研;招商引资工作日常经费开支安排不够充裕。作为以沟通、协调为主要职能的服务部门,预算的列支需结合年度日常工作计划、年度特定工作计划,在预算充裕的情况下安排的更合理,更严谨。

    九、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办事处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51万元,比2015年增加308.92万元,增长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办事处2016 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厅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未使用完的资金,结转到本年度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单位开展业务如:信息调研、招商考察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单位办理异地身份证所需工作经费。

  六、教育支出:单位用于开展职工培训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单位开展专题信息调研所需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职工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园林基地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职工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以外,为发生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安排得资金用于公务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湖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17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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