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何旭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2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何旭娟同志任湖南女子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穗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免去其湖南女子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志军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符俊根同志的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昆同志的省水利厅副厅长(兼)职务;
免去肖尊湖同志的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起军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朱川曲同志的湖南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汤放华同志的湖南城市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苏玲同志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进清同志的湖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董事长的免职,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