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湘政人〔2013〕17号、〔2014〕4号)
任命:
黄永明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刘泽友同志为省信访局副局长;
徐正宪同志为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
石谋军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建国同志为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唐国栋同志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
胡小波同志为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
王志群同志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国强同志为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巡视员;
金银国同志为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黄昕同志为吉首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飞同志为邵阳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明文同志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吴敏同志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庆军同志为长沙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支校衡同志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龚声武同志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德艾同志为湘潭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康云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
玉买尔江·买买提同志的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卢向阳同志的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朱川曲同志的湖南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陈杰峰同志的衡阳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曹健华同志的邵阳学院院长职务;
吴起华同志的湖南科技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章华同志的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