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目前,农村活跃着不少农业经营主体,然而,一些问题也显而易见。一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流转价格也相差甚远,每亩300至1000元不等,缺乏规范的合同文本,易产生矛盾纠纷。二是规模档次有待提升,中高水准的种养大户偏少,家庭农场发展存在产业链条不长、深加工能力不强、对农业支撑和农民致富的带动力还不够等诸多问题。三是融资难度较大,较难获得银行贷款。四是防洪灌溉等基础设施有待加强。
【建议】
出台土地流转相关政策,规范流转价格,促进流转关系稳定有序,让更多的种养大户敢于在承包地上投资。
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加强县区级农技服务中心建设,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到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进行指导,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加大政策扶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
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的治理,加强对休耕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统筹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