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办公室传来信息,1月21日起,益阳市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自2021年1月21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领取免费的税务UKey开具发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具和接收电子专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但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此次试点旨在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