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湘潭市首例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优惠的患者在岳塘区书院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疾病认定、门诊拿药及现场报销手续,这标志着湘潭市城乡居民医保病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家住岳塘区书院路街道的贺奶奶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患高血压多年,过去买药需全额自费。当天,贺奶奶购药时,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告知,其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医生热心帮她申请了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并当场获得审批通过。随后,医生根据病情为其开具了硝苯地平,药品价格35元,按照政策报销70%,贺奶奶自费10.5元,医保报销24.5元。“以前买高血压药都要自己出钱,现在可以享受70%的报销,切实减轻了我们的用药负担!”贺奶奶激动地说。
为进一步落实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医保报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岳塘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压药、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目前共有75种高血压用药、63种糖尿病用药纳入了第一批门诊用药范围,将惠及岳塘区近4万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