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发布消息,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张家界市所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部顺利完成。
据悉,今年参加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标准:一是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二是挂钩调整,(1)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l年的记为l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2)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3)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三是倾斜调整,(1)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 8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2)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3)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料,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本次张家界市参加基本养老金调待人员共计49447人,全市一次性补发2019年1-6月份基本养老金4537.2万元。其中企业退休调待人员29991人,共补发基本养老金2580.1万元,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42.74元/月,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比去年同期增幅达6.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调待人员19456人,共补发基本养老金1957.1万元,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68.15元/月,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比去年同期增幅达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