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督察督办和跟踪力度
怀化市纪委监委全面督察河长制落实情况
为深入推动怀化市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于11月21日至27日,组织4个督察组,由怀化市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市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随机督察。
本次督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深入沅陵、溆浦、麻阳、会同等县(市、区)河长办和市水利、住建、环保、林业、畜牧和市河长办等相关单位,采取查看现场、调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各级河长履职、成员单位责任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等情况开展督察,特别针对成员单位党组(党委)是否抓好任务分解、组织动员、资金安排、监督考核等工作,是否存在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督查。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分别交办给市、县河长办逐项整改,限期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下阶段,市纪委监委将对本次督察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督察督办和跟踪力度,以强有力的督察问责倒逼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