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701名失能老人享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失能、半失能老人可躺在床上洗澡,家人外出时可提供短期康养,甚至每天还可为老人上门送餐……12月9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今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标准提高,市城区701余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可选择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较去年更多、更个性化,而且服务频次更多,服务时间更长,在家就可享受到高质量、高水平的养老服务。
“前些天来了两个人,不仅把我家里里外外全部打扫了一遍,还趁着好天气帮我把老头子的衣服、被子都洗了。”12月9日,雨湖区长城乡繁荣村胜利组村民裴放军的妻子一个劲地称赞养老公司的工作人员。她说,自从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以来,今年服务人员上门次数较去年多了不少,而且服务项目更多,服务更细致更贴心了。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湘潭荆鹏养老公司总经理王晓芳告诉我们,公司承接了岳塘区等地近200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由于今年湘潭市提高了这两类老人的购买服务费用标准,公司不仅可为老人们上门提供保洁、理发、按摩、助浴等日常居家服务,而且还针对失能老人推出了一些专业的、个性化的居家服务,如失能老人可躺在床上洗澡、家人外出时可在公司的日照中心为老人提供短期康养、每天为老人免费送中餐晚餐,甚至还可陪同老人看病,上门进行护理指导、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多样化、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可供选择的项目、时间频次更多了,而且服务更具个性化、更加贴心细致。
市老龄办主任洪英告诉我们,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考核指标,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也是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一种形式,是湘潭市多年来的一项惠老政策。为进一步提升这两类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2018年湘潭市提高了这两类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城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从2017年的200元/人/月提高至400元/人/月和300元/人/月。为推动提标工作公平有序进行,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周密部署,委托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收入和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对、核实;并在市六医院设立了老年人能力评估中心,对申请补贴的失能和半失能低收入老人开展能力评估认定,今年1-10月共初评、复评4000余人,最终确定了701名可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失能、半失能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