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出台规范契税申报缴纳新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11-05 10:46 【字体:

  日前,笔者从郴州市税务局获悉,郴州市近期发布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契税申报缴纳的公告》,对在郴州购房买地缴纳契税的时间做出了新的规定。新规定本月起正式执行。

  根据新规定,在郴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在签订土地出(转)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办税厅申报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部门查验纳税人的契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办税厅申报缴纳契税,房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查验契税完税凭证后,方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预告登记等手续。

  对于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契税纳税义务的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追征应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 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莫正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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