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布第9号河长令 切实做好干旱期间水污染防治保障饮水安全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9-21 11:24 【字体:

  9月20日,湘潭市河长办发布消息,日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第一总河长曹炯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谈文胜共同签署湘潭市总河长第9号令——关于切实做好干旱期间水污染防治保障饮水安全的通知。

  第9号令指出,由于前期降雨较少,全市各河流、水库、塘坝水位偏低,水自净功能、水量调蓄功能不断下降,水污染形势日趋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年抗旱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全面做好干旱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第9号令强调,要加强水质监测,制定干旱期间环境监测计划,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含临时启用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置水质苗头性问题;要强化水资源调度,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始终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化水资源调度,充分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益,牢牢把握抗旱工作的主动权;要狠抓隐患排查,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河频次,密切关注各河流水质、水生态、水环境等,严格污水排放监管,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

  同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应急管理,环保、水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进一步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畅通“12369”环境投诉热线,建立干旱期间环境应急值班制度,加强水环境应急预警管理,切实提高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信息来源: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唐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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