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郴州市发改委发布消息,郴州市发改委于近日联合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召集供电企业和市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转供电主体以及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召开了转供电主体电价宣讲暨价格提醒告诫会,打通降电价“最后一公里”,把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红利切实传导到终端中小工商户。
今年初以来,郴州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分批实施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过取消和规范电网环节涉及的相关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自4月1日起,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0.027元;通过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降低电网含税输配电价、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腾出的空间,自5月1日、7月1日起,分别再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0.023元、0.002元。今年已累计下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0.052元,全市一般工商业用电减负8225万元。
目前,郴州市各相关部门正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行为,所有转供电主体要按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之间的配合,切实纠正不合理加价行为,督促行业自律,倡导相关单位带头响应国家政策,落实和降低终端商户用电负担。
据悉,对于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郴州市相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44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违法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转供电用户可通过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举报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