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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入产出表看湖南金融业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2-16 08:43 【字体: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血脉,为各经济主体提供投资和融资的渠道,一个地方金融业的发展, 直接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后续能力。本文利用最新编制的湖南2015年投入产出延长表,分析湖南金融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特点,从产业间投入产出关系的视角,梳理金融业与湖南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为更好地了解金融业对湖南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湖南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一、湖南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提高 

  金融业包括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十二五”期间,湖南金融业总量不断扩大,增加值由2010年的 463.1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104.18亿元,是2010年的2.4倍。其中货币金融服务增加值 831.84 亿元,占金融业比重为75.3 %,资本市场服务增加值 183.52 亿元,占金融业比重为16.6% 。2015年湖南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8%,比2010年的2.9%提高了 0.9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比重为8.9%,比2010年的7.3%提高了1.6个百分点。2011-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1%,比GDP年均增速高4.7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年均增速高3.8 个百分点。金融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由2010年的1.8 %提高至2015年的6%。2016年全省金融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增加值达到1268.28亿元,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部门的发展为其他产业提供了金融服务与融资支持,带动了湖南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业发展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 

  金融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不仅表现为能增加经济总量和支持经济发展,而且可以通过资金支持的差别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根据2015年湖南投入产出延长表测算,金融业为生产提供的服务逐步向第三产业转移。2015年金融业提供的中间使用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最高,达到65.6%;其次为第三产业,占26.8%;第一产业比重最低,为7.6%。但比较2010年和2015年中间使用结构,2015年第三产业对金融业消耗的比重上升了 6.1个百分点,而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3个和 4.8个百分点。金融资源产业间分配的变化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十二五”期间,湖南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4.5:45.8:39.7调整为2015年的11.5:44.3:44.2,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了3个、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4.5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调整与金融业中间使用变动基本同步。

1  湖南金融业的中间使用结构 

单位: % 

  

2010 

2015 

第一产业 

8.9 

7.6 

第二产业 

70.4 

65.6 

第三产业 

20.7 

26.8 

  (三)金融业投入结构分析 

  2015年湖南金融业总投入为2168.61亿元。其中,用于42个产品部门的中间投入(消耗)为1064.43亿元,占总投入的49.1%;新创造的增加值为1104.18亿元,占总投入的50.9%。

  1.中间投入结构

  从金融业对三次产业的中间消耗看,金融部门消耗第一产业的产品很少,只占金融部门中间投入(消耗)的0.1%,对第二产业产品消耗的比重为18.1%,对第三产业产品消耗的比重为81.8%。从金融业对42个产品部门的直接依存程度看,排名前十的部门依次是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造纸印刷和文教体育用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中8个属于第三产业,2个属于第二产业。

  金融业的直接消耗系数是指金融业单位产出直接消耗各部门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直接消耗系数越大,说明金融业与这个部门的联系越密切,金融业生产单位产出需要直接消耗这个部门的产品和服务越多。根据湖南2015年投入产出延长表,金融业对自身的消耗最高,自我消耗系数为0.133318,即金融业每万元产值中消耗本部门1333.18元,表明金融机构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协作依存关系十分密切。金融业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直接消耗系数为0.067586,即金融业每万元产值中消耗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产品675.86元,居第二位;金融业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直接消耗系数为0.052683,即金融业每万元产值中消耗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526.83元,仅次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对其自身的消耗,表明金融业的信息化程度高。金融业消耗工业的产品主要是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

2 2015年金融业直接消耗系数前十的部门 

    门 

直接消耗系数 

金融业 

0.13331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0675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52683 

住宿和餐饮业 

0.048752 

造纸印刷和文教体育用品业 

0.04562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02649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0210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017133 

房地产业 

0.012715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9389 

  2.增加值结构

  从金融业新创造的增加值构成看,企业所得的营业盈余超过了一半,占59.9%,国家所得的生产税净额和个人所得的劳动者报酬分别占10.8%和24.7%,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价值进行补偿的固定资产折旧占4.6%。与其余41个产品部门相比,金融业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附加值较高。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率为50.9%,比2010年的49.7%提高了1.2个百分点;二是利润较高。2015年金融业的营业盈余为660.97亿元,在全省营业盈余总额中占9.8%,不仅位居42个产品部门的第二位,而且营业盈余占增加值的比重最高,达到59.9%,远远大于其它产品部门;三是收入较高。2015年金融业的劳动者报酬为273.07亿元,占全省劳动者报酬总额的比重为1.9%,比重高出金融业从业人员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0.8个百分点,表明金融业从业人员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

  (四)金融业供给和使用分析 

  1.金融业供给和使用概况

  金融业的总产出是指金融部门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基金、保险以及其他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所获得的总产值,这些产品一部分作为中间产品向各产业部门提供生产支持,另一部分则作为最终产品满足消费等社会需求。2015年湖南金融业供给总量为 2359.95 亿元。其中,本省金融业提供的总产出为2168.61 亿元,占总供给的91.9%;从省外流入的金融服务为191.34 亿元,仅占总供给的8.1%。从湖南金融业部门资源分配看,各产业部门生产活动中间使用953.49亿元,占金融业总供给的40.4%;最终使用为1406.46亿元,占金融业总供给的59.6%,其中,居民消费使用888.25亿元,占金融业总供给的37.6%。

  2.金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布

  从金融业提供给42个产品部门的中间使用看,在工业行业中,金融服务分配系数排前十位的是: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品(0.031732)、化学产品(0.024365)、食品和烟草(0.020622)、非金属矿物制品(0.018916)、专用设备(0.014230)、电气机械和器材(0.008536)、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0.008008)、交通运输设备(0.007779)、造纸印刷和文教体育用品(0.007686)、通用设备(0.006913)。以上数据表明:在金融业每1万元的产出中,用于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品使用的为317.32元、化学产品243.65元、食品和烟草206.22、非金属矿物制品189.16元、专用设备142.3元、电气机械和器材85.36元、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80.08元、交通运输设备77.79元、造纸印刷和文教体育用品76.86元、通用设备69.13元。在第三产业中,2015年分配系数排前五位的依次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0.019211)、批发和零售业(0.01555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01193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005934)、住宿和餐饮业(0.004904)。

  3.金融业的产业波及效应

  金融业感应度系数是反映当国民经济各部门均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金融业由此受到的需求感应程度,用来测度金融业前向产业关联能力。金融业影响力系数是反映金融业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所产生的生产需求波及程度,反映金融业后向产业关联能力。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社会平均水平都是1,系数越大,表示部门对其他部门的前向推动或后向拉动作用越大,反之亦然。2015年湖南金融业的感应度系数为1.010792,大于1,比2010年的感应度系数0.97517高0.04275,说明其他行业的发展受金融业的制约程度提高,并高于社会各部门平均水平。2015年湖南金融业的影响力系数为0.849373,小于1,较2010年的影响力系数0.881582低0.032209,说明金融业对社会生产的拉动作用小于社会各部门平均水平,对后向部门的拉动作用及整体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不高。

  二、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湖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挥好金融业有效支持湖南实体经济的作用,需要高度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金融业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湖南金融业规模偏小,金融业增加值排位与经济总量的排位不匹配。2015年湖南经济总量28902.21亿元,在全国排第9位,占全国GDP比重为4.2%,而湖南金融业增加值在全国只排在第17位,占全国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仅为1.9 %。“十二五”期间,湖南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幅度比全国低1.3个百分点, 2015年湖南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比全国平均水平的8.4%低4.6个百分点。2015年全国金融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5%,湖南只有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个百分点。2015年湖南金融业增加值总量在中部六省中居第5位,仅高于江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中部六省末位。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差距更大,湖南金融业增加值只有广东的19.2%,占GDP的比重比广东低4.1个百分点。

3  中部省份金融业增加值及比重 

单位:亿元、% 

  

省份 

2010 

2015 

增加值 

GDP比重 

增加值 

GDP比重 

河南 

   697.68 

3.0 

1991.11 

5.4 

   湖北 

561.27 

    3.5 

1853.12 

6.3 

   湖南 

463.16 

2.9 

1104.18 

3.8 

   江西 

241.49 

2.6 

897.65 

5.4 

安徽 

396.17 

3.2 

1241.87 

5.6 

山西 

448.30 

4.9 

1140.54 

8.9 

  (二)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末,湖南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6220.6亿元,在全国居第 13 位,中部居第3位;湖南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221.9亿元,在全国居第 15 位,中部居第4位。2015年末全省存贷比为66.9%,比全国平均水平的71.1%低4.2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第 22位。在中部六省中,三个省的存贷比高于湖南,分别为安徽75.1%、江西74.1%和湖北71.4%,说明湖南储蓄向投资转化能力有待提高,金融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引导资金配置,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

4   2015年末中部省份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 

单位:亿元、% 

  份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存贷比 

河南 

47629.91 

31432.62 

65.9 

     湖北 

41345.88 

29514.57 

71.4 

     湖南 

36220.6 

24221.9 

66.9 

     江西 

25042.97 

18561.09 

74.1 

安徽 

34482.9 

25489 

75.1 

山西 

28641.4 

18574.8 

64.9 

  (三)制造业贷款比重下降 

  2015年湖南企业贷款余额14150.79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59.6%,比2010年的62.1%下降了2.5个百分点。其中,大型企业贷款余额5527.58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3.3%,比2010年下降了7.3个百分点;中型企业贷款余额4581.69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3%,比2010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小型企业贷款余额4041.53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7%,比2010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

  2015年湖南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2271.68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16.1%,比2010年的19%下降了2.9个百分点。其中,大型制造业企业占企业贷款余额的7.9%,比2010年的9.9%下降了2个百分点;中型制造业企业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7%,比2010年的5.8%下降了2.1个百分点。

5  湖南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及比重 

单位:亿元、% 

  

  

2010 

2015 

贷款 

余额 

占企业 

贷款比重 

贷款 

余额 

占企业 

贷款比重 

合计 

   1330.16 

19 

2271.68 

16.1 

    大型 

696.27 

9.9 

1109.66 

7.9 

    中型 

406.61 

5.8 

524.63 

3.7 

    小型 

227.28 

3.2 

637.39 

4.5 

  (四) 传统产业占用的金融资源仍较高 

  2015年各产业对金融业中间使用占比为40.4%,比2010年的44.8%下降了4.4个百分点,表明金融业对各产业部门的支持力度减弱。湖南重化工业占用的金融资源仍较高,2015年湖南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对金融业的中间使用最高,其次是化学工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对金融业的中间使用由2010年的16.49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74.89亿元,占全部中间使用的比重由3.9%提高到7.9%;化学工业中间使用由2010年的13.91亿元提高到2015年57.5亿元,占全部中间使用的比重由3.3%提高到6.1%;非金属矿物制品中间使用总量由2010年的7.37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44.64亿元,占全部中间使用的比重由 1.7 %提高到 1.9 %。2015年湖南金融服务分配系数排前的主要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服务业。

  三、政策建议 

  (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从2015年湖南投入产出表可以看出,“十二五”时期金融业中间使用变动与同期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不完全同步,一些产业结构需要优化的产业没有得到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存在,将可能出现部分行业因得不到资金支持而影响持续发展的情况,并有可能影响整个湖南经济的转型升级。目前湖南经济转型发展的压力仍然较大,传统产业竞争力下降,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尚在培育,金融业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实现机制,对经济转型升级有着导向作用。因此,下一步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重点,形成全省上下重视金融、发展金融的强大合力,密切关注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科技政策和出口政策导向,适时调整增量贷款投向、规模、期限、品种结构,要以信贷结构调整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融资需求,支持企业产业升级和进入高科技领域,使资金配置的方向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相协调,实现企业发展与湖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机结合。

  (二)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目前经济增速放缓,部分企业利润下降,导致一些企业信用趋于下降,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等都会促使金融机构选择进一步缩减信贷的策略,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针对企业反映的实体经济资金总体紧张,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要着力解决金融资源分配不合理的状况,促进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积极鼓励大中型金融机构开辟和拓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融资便利机制,加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另外要积极规范发展企业债券融资市场,丰富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融券品种,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必要支持。

  (三)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 

  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困难的重要力量,然而普遍存在的一个认识误区即认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大量产生可能增加金融风险,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中小金融机构发生的诸多问题又似乎印证了这点,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这种认识是阻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小金融机构能力不足是金融业高度垄断的必然结果,一方面要加大向民间资本开放金融市场的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以增加金融业的竞争程度;另一方面要在尽力保护中小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完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法规、制度和监督体系,对中小金融机构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止金融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本身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意识,坚持市场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始终把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不断规范自身管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完善自身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四)推进金融改革,加快金融业发展步伐 

  要大力支持并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继续完善金融业内部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积极稳妥地推动金融业改革,切实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提高资产质量和服务质量稳定和拓展客户,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要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的历史机遇,优化信贷投向,充分抓住第三产业对金融产品需求日益增加的机遇,加大对第三产业各部门的扶持力度,以此作为金融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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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南省统计局网站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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