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根据经济发展类型、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对接四大区域板块和主体功能区,将122个县市区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中心城市城区和长株潭经济强县市,共27个县市区,基本对接长株潭地区和重点开发区。2014年,全省27个中心城市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86.3%,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一、经济发展方面
2014年,27个中心城市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实现程度为80.4%,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经济发展子指标中,人均GDP(按2010年不变价)81195元,比上年增加6582元,实现程度为73.8%,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人均财政总收入8751元,比上年增加782元,实现程度为72.9%,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经济结构指数实现程度为95.4%,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78.3%,实现程度达到100%。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64.4%,比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1.6%,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28.5%,比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
二、人民生活方面
2014年,27个中心城市地区人民生活方面实现程度为82.5%,比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6个子指标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人均储蓄存款、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实现程度达到100%。此外,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实现程度为66.2%,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为14.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8.5%,比上年提高15.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为84.1%,比上年提高17.9个百分点。
三、社会发展方面
2014年,27个中心城市地区社会发展方面实现程度为97.7%,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在社会发展子指标中,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实现程度为99.8%,比上年提高25.4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89.7%,实现程度为99.7%;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为61.8%,实现程度达到100%。教育发展水平实现程度为99.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4%,实现程度达到100%;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4年,实现程度为99%。医疗卫生水平实现程度达到100%。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为2.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实现程度为89.3%,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四、民主法治方面
2014年,27个中心城市地区社会发展方面实现程度为91.8%,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民主法治子指标中,城乡居民依法自治实现程度达到100%,其中,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和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为97.1%和97.4%,比上年提高1.3和0.9个百分点。社会安全指数实现程度为87.1%,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除了刑事犯罪率实现程度为48.5%外,交通事故死亡率、火灾事故死亡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发生数四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均已达到100%。
五、生态文明方面
2014年,27个中心城市地区生态文明方面实现程度为96.6%,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在生态文明子指标中,单位GDP能耗0.672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6.9%,实现程度为92.2%,比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环境质量指数实现程度为97.9%,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绿化水平实现程度达到100%,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