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7.70亿元,同比增长18.8%,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按经营地分,城镇实现零售额3712.35亿元,增长19.1%;乡村实现零售额405.35亿元,增长16.4%。按销售单位规模分,限额以上实现零售额1274.47亿元,增长36.3%;限额以下实现零售额2843.23亿元,增长12.3%。
一、汽车、燃油、家用电器类商品快速增长。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累计实现汽车类零售额284.15亿元,增长42.1%,其中,一季度增长48.1%、二季度增长37.9%、三季度增长41.4%。在汽车销售快速增长的带动下,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也同步较快增长,1—9月累计增长36.7%,其中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分别增长43.9%、33.7%、33.9%。另外,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以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刺激政策的推动下,1—9月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额增长41.7%,其中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分别增长43.1%、45.4%、36.7%。
二、居住类商品零售额增长较快。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累计增长46.3%,增幅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加快32.9、5.1个百分点;家具类增长47.6%,增幅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加快7.7、1.3个百分点;五金电料类增长30.5%,增幅与一季度持平,比上半年加快1.5个百分点。
三、商品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在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的1167.35亿元商品零售额中,吃、穿、用、烧四类商品分别增长36.9%、24.7%、38.5%、37.3%,吃穿类商品占比为19.9%,比上年同期降低0.8个百分点;耐用品、非耐用品类商品分别增长40.6%、34.4%,耐用品类商品占比为38.4%,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
四、餐饮消费持续升温。全省餐饮市场累计实现餐饮消费额516.81亿元,增长17.6%,比一季度、上半年增幅分别加快1.3、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