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统计局对全省122个县(市、区)抽样调查了6290户城镇住户。结果显示:湖南各市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2009年,14市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全部过万元大关,其中长沙首次突破2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除邵阳、张家界、郴州、娄底外,其余市州均在10%以上,其中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永州达12%以上。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
2009年,湖南省委、省政府采取强有力的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的措施,居民消费欲望增强。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其中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永州、怀化、娄底增幅超过10%。推动各市州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