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耗基本情况
2008年,根据对全省145个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耗的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能源消耗量分别为:煤炭7.82 万吨、汽油5238.79 吨、柴油11185.42吨、天然气0.14万立方米、煤气1.43万立方米、电29570.61万千瓦时。比上年分别增长8.1%、9.5%、21.4%、-15.4%、-2.5%、-5.7%。能源消耗量折算成标准煤共计13.85万吨,比上年增长5.5%。
二、各种能源消耗结构相对稳定
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能源消耗量按标准煤计算,所占比重为分别为:煤炭56.5%、汽油5.5%、柴油11.8%、电26.2%。
比重分别比上年增长: 1.4个百分点、-0.1个百分点、1.6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
三、五大行业能源消耗分布有所差异
全省农林牧渔业单位的能源消耗量按五大行业划分分别为为:农业4.09万吨标准煤、林业1.71万吨标准煤、牧业3.03万吨标准煤、渔业1.02万吨标准煤、农林牧渔服务业4.00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分别增长35.9%、3.6%、-1.9%、-4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