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2016-8906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6-03-15 00:00:00

2016-03-15 0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下文简称《条例》)和《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长政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编写。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诉讼(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情况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以创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宗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问题,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基本信息公开凸显广度

  顺应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盼,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按部门、服务对象、主题、专栏和专题领域进行分类公开政务信息,并以音频、视频、图表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公开。通过“回应关切”、“政策解读”、“便民查询”和“智能知识库”等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解读等信息,为公众打造了一个“不下班”的政策咨询平台。2015年,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排名省会城市第二,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排名市州第一,被中国信息化研究和促进网授予“2015年度中国政务网站领先奖”。2015年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1万余条,发布《政府公报》10期,长沙新闻联播365期,上报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250条,转载中央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信息6830条,更新维护市门户英文网站信息837条,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发布政务办件信息265.7万余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凸显深度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要求,对重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新调整和规划,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进行了明确,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实现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信息的深度公开。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0065条。

  (三)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

  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拓展了政府网站互动交流覆盖面,实现政府与网民的良性互动。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针对公众关切,加强解疑释惑,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便于公众获取信息,并及时予以回应。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积极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全年共完成“在线访谈”21期,“新闻发布会”在线直播9期;与长沙政法频道合作开设了"有请发言人"栏目,打造权威发布平台,邀请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围绕重大政策、重大决定、重大事件以及社会热点做出及时、全面、权威解读,发布视频新闻70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我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编制出台了“四清单一办法”,基本构建了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体系,并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率先全省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市本级行政职权由9706项精简后公布3612项;编制公布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从审批程序、承诺期限等16个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行了规范;统筹编制责任清单,公布市政府部门各类责任事项总计4417条;在长沙高新区试点,公布了《长沙高新区内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承诺清单(共26条)之外企业可以自由进入,自主经营,进一步放活了市场,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 2015年,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全市225项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事项(含子项)的流程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长沙市行政审批(确认、备案)”流程清单专栏予以公布。这是自2014年公布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清单、负面清单等清单后,推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又一成效。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5年,市本级实现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全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报送同级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由部门汇总在市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各区县(市)政府的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实现了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合同、监管处罚等实行全程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农业产业发展、工业发展、创业富民等11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及资金安排结果同时在《长沙晚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高效使用。

  (三)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2015年,市本级及时发布土地和矿产资源公示公告300条,公布土地证查询信息1019046条、案卷查询信息155789条、建设用地查询1352条、划拨供地查询527条、采矿权查询信息12条。大力推进征地拆迁安置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征拆过程中始终坚持“阳光操作至上,群众利益至上”,全面推行“十个公开”制度,包括:房屋征收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及方案修改情况、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及发放情况、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征收评估机构选中情况及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补偿决定公告、补偿费用审计结果。定期向公众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

  (四)强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为让市民了解市重点工程的概况、投资、建设等计划情况,更好地发挥广大市民积极参政议政作用。一是在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作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网站,及时公开了2015年市重点工程项目概况、建设单位、投资和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年度计划基本信息,招投标及合同履约、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等项目信息。二是定期将重点工程及其建设推进情况,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和新闻媒体进行发布,重点公开了湘江枢纽、轨道交通、万家丽快速化改造项目、磁悬浮工程、湖南国际会展中心、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让市民了解全市重点工程主要动态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五)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为更好的服务公众,方便群众生活,我市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公共服务信息栏目,整合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12项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民众使用查询;与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联袂打造《人社直通车》,让与民生相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热点话题、重要政策、最新法规得到更直白的解答、更全面的宣传、更详细的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招生、教育人事、教育项目建设、民办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等医疗领域重点信息公开。

  (六)深化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根据文件要求,市国资委牵头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在国资委门户网站开设了“国企改革”专栏,凡监管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信息,由企业在第一时间报送至国资委,并经审查审批后上网公开。开设了“国资监管”专栏,对监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事变动及招聘信息,经企业报送至国资委后,在国资委的门户网站公示。

  (七)规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环保局网站发布我市辖区水环境质量月报、空气环境质量月报以及实时发布1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每月公布湘江长江段4个断面、浏阳河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按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受理情况做出审批意见,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公示公告,进一步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透明。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及专项行动,在长沙新闻频道开设《六个走在前列进行时,环保在行动》、长沙晚报开设《保护环境,共同行动》、长沙政法频道开设《铁腕治污》环保专栏。 “六?五”环境日组织开展了以“绿色星城 品质长沙”为主题的首届环保文化节活动,刊播了《蓝天碧水之梦—长沙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与思考》大型年度纪实报道。

  (八)优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通过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食品药品政府信息1238条。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增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栏目,合并调整部分栏目,将原本杂乱分类的子栏目按专业调整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化妆品4个子栏目;将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整合一体,增加办事指南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对重点栏目如法规公文、公告公示、数据查询、红黑榜、检验检测等进行优化,使整个网站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平台“长沙食药监管”,方便手机用户浏览互动。

  (九)加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一是为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示,起草了《长沙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组织公示主体、内容、方式、程序、责任承担,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原则,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电子监察系统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事项办理结果可直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显示屏即时公示,创新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湖南社会组织信息网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法公开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新途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数量急剧上升。2015年市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331件,同比去年(152件)增长117.76%,其中现场申请26件,信函申请305件,回复率100%。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65号),明确办理责任主体,规范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办理答复质量,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共66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4件,已全部办结;行政诉讼案件42件,办结40件,未结2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条例》要求与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均衡,一些部门和领导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机构设置不健全,工作机制不顺畅;三是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四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有待规范,满意度有待提高。

  2016年改进措施:

  (一)理顺机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工作流程、保障人员经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

  (二)完善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完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

  (三)拓宽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优化升级全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主平台,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共查阅点政府信息,不断加强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新闻客户端建设,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四)加强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常态。

  (五)强化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举报投诉等方式,建立职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体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七、其他情况

  市本级政务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办事、咨询服务116.12万人次,日均接待4600余人次。共开展延时服务5600余次,预约服务6700余次、上门服务件240余次、快递服务4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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