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今后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株洲”政府门户网站(www.zhu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路58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0652,电子邮箱zzzwgkb@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权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权力阳光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廉政体系为基本目标,深入贯彻《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载体建设,延伸工作层面,健全监督体制,加快示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和印发了《2011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等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公布了第二批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单位,同时部署了全年的工作重点。
(二)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工作。对各级各部门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情况;是否有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否制定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在信息公开前履行保密审查手续等情况进了严格的检查;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7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开展项目代理工作,严格规范管理窗口,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行政职能。全市有10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922个,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网络正在形成。
(四)圆满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进政务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市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协调、指导培训。采取听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表格资料等形式,对县市区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全面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
(五)延伸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制定和下发了2011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考核方案,为本年度的考核工作夯实了基础。市政府门户网站突出多元服务、突出改版升级、突出管理创新、突出网站运维与安全保障、突出互动交流、突出特色培育、突出信息保障,网站点击量和流量居全省政府门户网站前列,信息工作保障有力多项指标位于全省信息工作前列;年底对县市区和市直各委办局的政务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依据《株洲市2011年度政务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检查考核指标》对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进行了考核,将考核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项目的政绩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8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58条,占1.3%;规划计划类信息4629条,占7.03%;机构设置类3958条,占6.02%;其他资讯类56355条。占85.65%。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1)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出台各类规范性文件164个,其中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大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还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如《株洲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株洲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株洲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株洲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株洲市畜禽养殖禁养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
(2)公开了《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株洲市“十二五”《教育事业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卫生发展规划》、《国土和矿产资源利用规划》、《科技规划纲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等。
(3)公开了“一江四港”综合整治规划(霞湾港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白石港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建宁港综合整治规划、枫溪港综合整治工程规划方案)、《株洲市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株洲职教大学城智慧广场规划方案》、《湘江新城规划设计》、《航空城服饰城分区规划和城市设计》;对评选株洲市建市以来的十大标志性建筑进行了网上调查。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株洲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0个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向公众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全年共发布地址灾害气象预警和冰雪、寒潮、强降水和高温等天气预警信息44期。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通过《应急管理》专栏设立的《应急动态》和《突发事件》两个栏目向公众通报事故处置的全过程。累计通过《突发事件》栏目公布突发事件19起,通过《应急动态》栏目公布突发事件处置动态等339篇。通过在《应急管理》专栏设立的8个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通过《机构设置》栏目公布市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便于公众监督;通过《应急演练》栏目图文并茂地公布了2011年度组织的66次应急演练;通过《科普宣教》栏目刊发了75篇应急常识及应急管理研究文章;通过《典型案例》栏目刊发了32个突发事件成功处置范例。
(2)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涉及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等疾病控制,如《株洲市2010—2011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活动实施技术方案》,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中心医院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3)出台了《株洲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将全市各办事部门、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局属单位的地址、电话,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编制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龄、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等业务的办事指南,提供相关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表格供下载使用。
(4)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组织城市四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集中公开了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开了市直各级各类学校新生招生政策、办法、收费政策、项目和标准。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管理,将规范整治结果包括合格的和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名单,以“红黑榜”的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公开了城区基础教育三年攻坚项目及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公布了株洲市首届马安健教育奖和“百优班主任十佳课改人物”评选规则及结果。公布了“四名工作室”( 即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教研员)评选规则及结果。公布了城区高中学科基地和特色项目评选规则及结果。公布了关于贫困生助学的一系列政策,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大一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新学期收费标准。公开了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条件和程序;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民办学校校长核准的条件和程序等。公开了高考及各类国家考试政策、报考和参考程序、收费标准、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实施情况,包括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教育行政管理的相关会议、文件。
(5)公开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创建国家级创业型试点城市、人力资源建设、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公务员和外国专家管理、军官转业安置情况、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争议仲裁情况、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制定出台《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吴运铎创业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60个。全年组织各类招聘会264场,入场求职17.1万人次,6.3万人达成就业意向;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78.6万人次(含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年发放养老金25.3亿元;调整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城区由每月800元提高到1020元;县(市)由每月725元提高到840元或930元。组织各类人事考试75次,参考2.92万人次;公开考录216人充实到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等,指导组织22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7人,公开选拔了126名优秀硕士研究生。
(6)公开了土地、矿产管理和交易方面的信息。如2011年株洲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办理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临时用地许可;土地登记发证结果;2011年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情况;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情况;2011年度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情况;执法案件的查处依据、程序、时限及执法结果;闲置土地清理情况。相关土地管理方面政策、文件。如《株洲市“十二五”土地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
(7)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公用事业企业基本情况,服务事项与服务流程。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公开了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0年政府下半年印刷定点单位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1年上半年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0-2011年度政府采购量化考核优秀定点印刷单位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1年度第三季度政府采购印刷定点单位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对2010-2011年度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单位量化考核汇总情况的通报》,《株洲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信息。
(3)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实际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等信息。
4.政府机构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011年株洲市政府网站新增栏目22个,全年网站更新信息6万余条,每日发布更新信息200余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辟了62个专题,为广大市民了解政府工作提供了更有效的途径,网站关注度不断提升。全市共有45家行政机关305项审批项目开展网上审批,通过政府网站实现网上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6767件,提前办结率达98%。整合市政府各委办局的公众服务信息资源,设立网上服务专栏,公众可以轻松查询到教育、社保等12个重点领域的便民服务信息。在新版政府网站新建和改造了市人大、市政府办、市建设信息中心等32个单位子网站,对未整合的52个部门网站服务器进行了托管,并整合至新版市政府网站统一的后台系统。同时为全市132个乡镇(街道)制作子站,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街道)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充分展示各乡镇(街道)的历史沿革、风土人情等信息。
201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350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在市政务中心、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3.政府公报
通过《株洲政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全年共出版6期。
4.新闻发布会
2011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30余场,涉及党代会、炎帝节、湖南旅游节、公共自行车租赁、十二五规划纲要、物价政策、居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株洲市公用自行车租赁系统启动”“湖南旅游节新闻发布会”“辛卯年炎帝陵祭祖大典新闻发布会”等4场大型新闻发布会,分别邀请了中央、境外及省市媒体计130余家次前来采访报道,影响力覆盖境内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市本级收到两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两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受理、办理和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12345市长热线、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共接到市民有效电话51115个,同比增加17554个,其中投诉类42249个,占82.65%,市长热线当场答复或交办有关单位限时办结50528个,办结率98.8%。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共收到市民有效来信8310件,办结信件8192件,办结率98.6%。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本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政府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7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2011年市本级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中央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提前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出台相关文件,解决制约政务环境建设工作的难题,进一步营造政务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城乡居民的需要,建立一批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