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和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横向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了服务、法治、责任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娄底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县(市、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年报公布等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积极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性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和统计数据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及时、稳妥地处理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11年全市共收到各类咨询37176件,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公开载体建设,方便群众查阅,增强了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四)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与报刊、电视台、电台、电信合办栏目,免费编发便民服务手册,设立便民全程代办窗口,网络互动、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扩大覆盖面,满足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查询的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2012年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二)加强载体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电子政务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三公消费公开,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四)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全面推进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推进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