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430S00020/2013-5882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3-03-26 00:00:00

2013-03-26 00:0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南农业信息网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2年,省农业厅在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条例》、《意见》和《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防治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厅党组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广大农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来抓。厅长田家贵、分管副厅长黄其萍经常听取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有关问题。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行政许可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厅贯彻实施《规定》领导小组、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并每年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组成成员,设置了相应的办公室,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相应成立了相关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全厅大力推行“讲实话、讲实干、讲创新、讲实效”的“四讲”活动,继承和发扬农业部门务实、深入基层的优良传统,加强农业农村各项服务,转变作风,提高政府效能。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的法规文件等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全面规范运作,政务公开运行制度健全。按照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和行政审批的要求,对规范全厅内部权力运行相关制度进行审核,制订了农业项目内部审核程序、人事任免内部程序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程序等内部人、才、物、事管理制度,修订了《湖南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湖南省农业厅公文处理办法》,印发了《湖南农业信息网信息审核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湖南农业信息网站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审批、农业行政听证、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投诉举报等行政职权的办理制度和程序,切实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制订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主体资格、案卷制作管理、考核评议、过错责任追究、受理、举报工作、监督检查等14项制度,其中当年新制订了农业行政许可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回访、联席会议等6项工作机制,做到行政审批事项有依据,服务有规范,结果有监督,确保了全厅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制订了《湖南省农业厅立法工作制度》,对由我厅承担的立法项目草案的立项、起草、审查、报送及对省人大、省政府下发的立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反馈程序等作了全面规定。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监管。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了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监督。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设立测评点、建立新闻通气会制度、开设领导信箱、公众问答、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改变过去重事前许可、轻事后监管的工作方式,加强对行政许可事后的日常监管。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党员干部中推行岗位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审批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审批义务,强化了审批事后监督,确保了全厅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突出工作重点,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准确、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部署,按照职责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对所有涉农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次清理,将行政许可事项汇编成册,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按照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全部进行了公开,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以及监督措施等。清理后的48件行政审批项目已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中公布,经省政府审批办审核验收,得到了领导们的充分肯定。当年5月专门召开了农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会议,学习了《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机关效能提升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对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进一步推进全厅行政审批和效能建设工作作了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实现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零投诉,在省纪委监察厅8月、11月两次督查验收中,我厅工作排省直机关首位。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举行听证会,扩大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近年来,对《湖南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湖南省农药黑名单制度》、《湖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涉及社会、企业的重大行政决策,分别举行了听证会;在长株潭、环洞庭湖、湘江流域三个不同主题的现代农业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也严格依照程序和要求,组织了听证会,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有关专家的意见。

  三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精神,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手机以及明白纸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大力宣传惠农惠民政策,及时公开厅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农业生产形势、生产资料监管、防灾减灾、农情信息的同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与湖南卫视、经视、电台、农民日报、湖南日报等媒体联系,大力宣传粮食生产、防灾减灾、科技创新等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悉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受理和答复申请事项,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邮,及时准确答复农民及涉农企业等询问的农业有关政策咨询、回乡创业、农业生产灾情等方面的信息,体现了“农民利益无小事、认真负责解难题”为民情怀,群众给我厅写感谢信6件、送锦旗1面,我厅的工作得到了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肯定。

  (四)加强政务服务,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1、政务大厅运转日趋完善。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合法、高效、廉洁、便民”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精简审批事项,努力规范、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由厅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日常管理,由厅监察室监督运行,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开通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并建立了提前预警系统,在省监察厅电子监察未报警前,我厅提前预警。同时,实行跟踪办理,对办结时效接近的项目,厅行政许可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服务。我厅规定由厅法规处按照制度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查,凡未通过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受理、实行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无效。

  为加强农业行政审批工作规范管理,严格规范了八项内容:严格规范了行政审批主体、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行政审批队伍管理等14项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审批队伍:增配了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建立行政审批限时办结、部门协调机制、办结事项回访、标准化审批作业和快速反应与预警5项工作机制;规范了纸质和网络审批流程同步、无缝对接、各环节规范运行、各类文书统一印制、各部门有效配合5个审批程序;严格规范信息公布;严格统一案卷格式、健全案卷内容、确保资料真实、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监督考核,实行电子监督和人员监督相结合、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行定期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规范责任追究。统一标准编制了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流程图、受理中心服务承诺、受理制度、审批项目、办事指南等,并张挂上墙。全面公开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收费依据、标准和监督渠道等。使政务大厅建设更加规范,管理更加严格。

  2、电子政务服务全面升级。一是加强农业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对湖南农业信息网进行了全面改版。改版后网站页面美观,功能导航区分明显,互动栏目日趋活跃,用户体验增强,信息展现更具农业特点;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发布平台内容,全面规范了查询功能。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打造了一批特色专栏,为基层农民了解三农政策与动态提供了有益平台。改版后的湖南省农业信息网站被省政府评为2012年全省优秀政府网站第四名。二是加强网站运行管理维护。印发了《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湖南省农业信息网网站建设的意见》,对主站、子站及栏目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均明确了1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1名专(兼)职信息员;修订和完善了网站维护、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确保了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审批、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领导审批、信息发布的程序,没有出现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现象;加强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开展了网络清理检查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活动,对文件制发、网络使用、信息发布、网站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清理,重点查核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和审查原则的执行情况,均未发现任何问题,并邀请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华中测评中心对厅管网站进行了安全测评,消除了网络安全隐患。三是狠抓信息采集发布。切实加强信息的采集、审核、审查、发布工作,在及时更新厅系统网站信息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省政府门户网站、农业部网站有关栏目报送信息;精简了厅机关各类简报,将种类繁多、标准不一的简报,统一为《湖南农业情况通报》,及时将涉农政策落实情况、粮食生产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典型事例等信息,免费发送给部省相关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以及市州、县市区农业局等部门。四是充分发挥农信通的作用。充分利用“农信通”短信平台,宣传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农业防灾减灾和预报预警信息,宣传推介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机具、新方法,发布农产品产销信息。全年农业专家在线受理农户技术咨询电话21.2万人次。五是办好12316三农服务热线。拓宽12316热线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湖南农业信息建设的意见》,厅党组安排专项资金,启动了12316热线升级建设,建立了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省级呼叫中心,开发了语音服务系统,组建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热线服务工作队伍,建立语音知识库,为更好地服务“三农”打下了基础。六是建立了全省农业视频会议系统。我厅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建立了省、市、县农业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将有效地提高全省系统行政效能和应急指挥管理能力,推进政务服务。

  3、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一是贯彻落实《规定》。对我省农业系统行政职权进一步清理,公布我省农业服务项目和职权,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农业厅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细则》,明确了服务对象、责任和要求,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方式、方法有了很大的转变。二是加强了网上行政审批办理工作。举办了农业行政审批及网上政务服务培训班,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所有网络审批操作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行政审批操作人员熟练使用和操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软件的能力,厅行政审批工作网上办理率达到100%。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2次联席会议,对行政执法进行规范,避免以罚代刑,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了创先争活动,以“讲实话、讲实干、讲创新、讲实效”四讲活动为抓手,对全厅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厅机关的良好形象。

  4、农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在依法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农业执法与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为积极开展好学法用法活动。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了“依法行政、岗位建功”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由农业、畜牧、农机、乡镇企业分头组织,提升全省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采取省、市两级培训方式,对全省农业执法队伍轮训一遍,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全年共举办了5期执法培训班,参训900余人(次)。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执法行动。制订下发了《农业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等执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00余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我厅把开展农业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履行政府服务职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农业法律咨询活动。厅党组明确由厅政策法规处承担全厅的法律顾问职责,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3月,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全省干部职工4000余人次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向农民赠送法律知识读本2万余册,传授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农民依法维权,受到农民广泛欢迎。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全年共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20251件。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信息公开。2012年,对湖南农业信息网网站进行了版面调整,开设了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互动栏目、监督投诉信箱、办事指南、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农业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工作情况通报。2012年,共编印《湖南农业情况通报》114期22000份,及时将我厅的政策文件和通知公告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通报免费发送给部省相关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以及市州、县市区农业局等部门。编印《农业论坛》4期8000份,发送范围在《湖南农业情况通报》基础上,增加了兄弟省区市农业部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

  3、对外新闻发布。2012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听证会2次,主要领导参加在线访谈2次,记者采访20余次;发表专题访谈文章10篇;各类媒体首发播报、刊发湖南农业宣传报道400余次,转载、转发上十万次;《农民日报》、《湖南日报》新华社、红网首页等媒体头版(头条)报道50余次。内容涉及现代农业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生产、农民教育培训、农药经营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控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要农时农事,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4、其他公开形式。省农业厅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审批专用网站和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公开农业厅负责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图,实行审批进程网上办理、查询。2012年,网上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368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2年,省农业厅共接收信息公开申请276件,其中有效申请266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种粮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行政许可、种养业等事项;无效申请10件,主要为反映事项不属我厅职能和申请人申请事项不明等情况。

  (二)答复情况。2012年受理的266件有效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不予公开5件,均以邮寄或电话的形式予以答复;10件无效申请(来源于省政府门户网的《省长信箱》和《公众问答》)按规定退回,来源于湖南农业信息网的信息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逐一向申请人做出解释说明。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省农业厅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省农业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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