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77/2013-588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3-03-21 00:00:00

2013-03-21 00:00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称《规定》)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599号,邮编:410005,电话:0731-84403189,电子邮箱:4403189@163.com

     一、     基本情况

     2012年,我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加大社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府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服务“三农”宗旨,通过“湖南供销合作信息网”等载体,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转变职能,推进社务管理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农服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工作责任。为了将社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省供销社分管主任主管,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把社务公开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同时,省社领导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狠抓落实。

    (二)创新公开形式。依托省政府、省供销社、各市州供销社门户网站和简报、宣传栏,及时主动公开社务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和行业信息。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大投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省供销社网站于20127月进行了改版,开设了“社务公开”、“社务动态”、“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市场动态”、“供求信息”等多个栏目,增加和完善了社务公开内容,链接了全省十四个市州社网站以及全省80%的县级社网站;同时,依托省社直属公司----网上供销社技术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建设网上对外交流平台,不断增加政务网站对外服务内容。

    (三)建立工作制度。制度建设是社务公开的有效保障,为了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推动社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编制了《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社务公开详细目录》,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社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社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依托省供销社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社务信息,发布各类通知公告等,全年共发布各类社务信息1200余条。省供销社编刊宣传栏6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因我社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通过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邮箱、电话和现场咨询35余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3人。

      2012年省供销社门户网站改版费用为3.1万元。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省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丰富政务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省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提高社务公开工作效率,全面推进社务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供销合作社。

  

打印
收藏
关闭本页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751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