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430S00709/2012-5546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2-03-31 00:00:00

2012-03-31 00:00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办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

我办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一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等重大问题,使我办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顺利健康地开展。二是继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健全完善了由两个立法处负责立法方面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受理行政执法行为投诉案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处负责受理行政复议应诉方面信息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处负责文件登记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强化监督。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进一步督促各相关责任处室以及信息管理员、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落实,将考核的结果作为本年度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我办继续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的健全和完善,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了湖南省政府法制网站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省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依据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和监督证管理系统、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登记管理系统,强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技术维护,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反馈意见和办事。二是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绩效评估的要求,对我办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改造和升级。网站功能更加完善、全面,网站结构更加清晰、合理。不断加强了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网站点击量取得新的突破,影响力明显提升。三是积极搭建与外界的互动平台。2011年,我办积极引导新闻媒体更多地关注和报道湖南政府法制工作,先后向中央和省内新闻媒体提供了我省依法行政方面的新闻背景材料和新闻通稿20余次,接受中央和省内媒体采访30余次。中央和省内外媒体对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原创报道近3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先后刊发了《全国首部政府服务省级规章出台——湖南探路政府服务法制化》、《服务做加法,管理做减法》、《法治湖南:制度框架已搭成》、《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破解社会管理难题》、《依法执政的湖南实践》等5篇专题文章。《法制日报》连续一周整版刊发了“建设法治政府‘湖南样本’调查”系列报道,集中报道了近年来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省政府门户网站专门开通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专栏。上海、浙江、吉林、陕西、青海、西安等兄弟省市政府法制办共20余批100余人次来我办进行了学习考察。

(三)继续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办继续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一是继续整理和完善了省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充实、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继续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信息公开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相关的工作机制。三是继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参与机制。2011年,我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都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将审查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牵头起草的省政府规章通过湖南省政府法制网、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办按要求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网、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的相关信息。一是及时公开政府立法工作信息。全年共有9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了公众的意见,共收集到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数百条。合理意见均予以采纳。其中,《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立法项目召开了专门的立法听证会。在省政府法制网、《湖南日报》、《潇湘晨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共收到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申报的立法建议项目62个,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17个,共计79个。二是抓好听证会制度的贯彻实施。督促省直各部门和市州申报了行政决策听证会项目,制定了《2011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计划》,并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情况纳入了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积极开展听证会的督促指导工作。今年全省共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408次。其中,各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33次,各市州人民政府85次,市州政府部门及县市区政府290次。三是及时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将设区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审查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分别在湖南省政府法制网上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中予以公开,在我办网站逐月公布了《省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全年共审查省本级文件686件,其中审查政府文件188件,在省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了150件;审查省直部门文件498件,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公布476件。四是及时公布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情况。为贯彻行政强制法,共清理政府规章147 件,其中,拟修改10件;开展了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规章的清理,根据国务院要求,连续开展了全省征地拆迁、涉及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措施挂钩、行政强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并提请省政府及时公布了清理结果。五是及时公开全办法制办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全办组织机构信息,通过湖南省政府法制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法制信息2860余条,出版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简报20期和数期《政府法制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等。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好湖南省政府法制网站这一平台,实现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四是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制度保障,畅通工作渠道,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打印
收藏
关闭本页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751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