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震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76/2012-5546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2-03-31 00:00:00

2012-03-31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11年度湖南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三部分组成,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湖南省地震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地震局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326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5642608,电子邮箱:bgs@mail.hnea.gov.cn)。

    一、概述

    (一)调整机构,明确职责。2011年,我局调整了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湘震发〔2011〕90号),明确了各自职责,各部门按职责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各处室、中心信息员。

    (二)主动公开,服务群众。一是多渠道主动公布信息。建立了湖南省地震局政务门户网站,制作了《湖南防震减灾工作简讯》电子版,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从源头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11年,在办公OA系统的改版过程中,在发文流程中加入了政府信息公开要素,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相应选择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工作。建立了电话、网络、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交政府信息查询申请提供了快捷途径。

    (三)充实内容,方便群众。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了震情信息的公开,对发生在全省范围内ML2.0级以上地震及时进行了公布,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班子成员变动、机构调整、人员招录招聘等信息予以公开,满足了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信息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累计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0余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较为全面的反映了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中反映地震系统工作活动的动态信息300余条,震情信息14条,招录招聘信息3条,执业资格考试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咨询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2.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3.未对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了编制少、人手紧等客观条件制约,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自2008年出台以来没有进行过修订,有必要适应近几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变化予以修订。

    (二)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对重大突发地震事件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并及时公布事件后续进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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