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宣传周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5-08 00:00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知识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根据《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减电〔2009〕1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定于5月7日至13日在全州围绕“防灾减灾日”开展以“关注灾害、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知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围绕“防灾减灾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是进一步宣传普及应急法规和应急知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我州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区,且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和应急知识宣传,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和应急知识宣传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活动方案,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具体安排是:
(一)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集中活动周时间。5月12日为全州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1、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设领导言论、专家论坛、专栏专题和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宣传工作,扩大舆论影响;
2、在各县市主要街道、人群集聚区以及县市各有关单位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
3、在活动周内,集中一天时间在各县市主城区进行防灾减灾展板展览;
4、各县市要确定一个社区,开展一系列的防灾减灾活动,并进行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
5、选择1至2所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6、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7、以“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研讨和培训,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习、技能练兵等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和应急知识宣传组织工作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我州“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由州民政局、州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州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进一步做好防灾备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二OO九年五月六日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和应急知识宣传长效机制。
“防灾减灾日”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于5月2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州民政局(联系人:刘海林,联系电话:8528636,传真:8528636,电子邮箱:LHL621018@163.com)和州应急办(联系人:欧阳昌,联系电话:8222303,传真:8223559,电子邮箱:xxyj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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