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3月23日-4月3日,省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赴永州、株洲、常德等地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进行调研,标志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正式启动立法调研程序。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是2009年我省重点立法项目,其结构体系由八章四十三条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体制与职责、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宣传与培训、监测预警与处置、信息报告与发布等,此次调研主要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就上述内容听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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