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开展第二阶段立法调研
4月中下旬,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应急办组成立法调研组将赴长沙、郴州等地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第二稿)进行调研。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第二稿)是在第一阶段调研后对第一稿进行了修改,其结构体系由原来的八章四十三条变为六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法律责任等,此次调研将继续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就上述内容听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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