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至27日,省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赴株洲、永州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座谈会上,先后听取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与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建议对该草案作如下修改: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职责具体化;应急预案内容应加重分量;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应急宣传培训演练经费按比例分级负担;应急补偿、赔偿、奖励、抚恤等政策细化;增加有针对性的法律责任条款等。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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