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为民职责 扎实开展防灾救灾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7-11-20 00:00 【字体:
  
省民政厅
忠实履行为民职责 扎实开展防灾救灾
 
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多次遭受暴雨、山洪、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袭击,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今年全省受灾人口3914.7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64.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22.7万公顷,绝收面积73.2万公顷;损坏房屋39.6万间,倒塌房屋15.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05.5亿元。面对严重灾情,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救灾主渠道作用,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迅速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一、立足于“防”,全面提升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我们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指导思想,立足于防大灾、救大灾,早安排、早部署,扎实有效开展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组织部署。5月上旬我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救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9号台风“圣帕”登陆前夕,我厅根据有关部门预警,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防御第9号台风“圣帕”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领导,严阵以待,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二是加强灾情会商和预警机制建设。在健全省、市、县三级救灾通讯网络,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收集上报灾情信息的基础上,加强与涉灾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灾情会商和预警机制。年初,经过与水利、气象、农业、林业、地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会商,形成了《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自然灾害类)》和《2007年全省自然灾害趋势分析及主要对策》,加强灾害应对措施,提高灾害预警水平。
三是大力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省、市、县救灾物资仓库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储备救灾物资,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探索建立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运输和保障制度,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与有关厂家商家签订食品、饮用水和粮食等救灾物资的紧急购买和使用协议,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方便迅捷。
二、着力于“救”,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民政部门把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摆在第一位,情系灾民,恪尽职守,迅速行动,妥善安置,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
一是果断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省减灾委、省民政厅针对永州、怀化、湘西、株洲、郴州、衡阳等市州发生的洪涝灾害,先后3次启动三级响应,1次启动二级响应,先后派出了17个工作组分赴各灾区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帮助救灾。
二是及时核查掌握灾情。各级民政部门把查灾核灾作为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民政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逐村逐户查核灾情,摸清灾情底数,准确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情况。重点是摸清灾民因灾倒房情况、因灾缺衣缺粮情况、因灾伤病情况、因灾致孤情况,建立灾民灾情基本台帐。对不同灾民实行分类登记造册、分类救助,保证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严格实行灾情公示制,确保灾情上报及时准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迅速调拨救灾款物。积极向民政部汇报我省灾情,共争取民政部、财政部下拨我省救灾资金2.83亿元,并会同省财政厅将这些资金和省本级救灾应急资金1450万元及时安排下去,紧急调运救灾棉被1.2万床、帐篷2000顶等大量救灾物资到重灾区。救灾款物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通过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灾民凭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确保救灾款物落实到位。
四是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在24小时内将大米、矿泉水、食油、衣服等生活必需品送到了灾民手中,基本做到了 “六个一”:即每户一袋米、一壶油、一件饮用水,每人一套衣服、一张席子、一床棉被。对紧急转移的75.7万灾民,灾区民政部门通过“亲邻互帮、搭建帐篷、借住公房、建立灾民临时安置点”等方式妥善安排住处。对自救能力弱的受灾群众,民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天3-5元的标准,安排好一个月的生活费。对无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对象酌情安排了2-3个月的生活费,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和孤老送到福利院或敬老院进行妥善安置。通过采取一系列周到细致的救助安置措施,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服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及时治疗。
三、定位于“好”,切实抓好灾民住房恢复重建
我们把灾民倒房重建列为全省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灾区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来抓,认真制定和落实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所有倒房灾民可望在春节前全部入住新居。
一是坚持科学选址。在灾后重建中,我们把科学选址、防灾避灾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杜绝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选安全地,建安全房。
二是创新建房模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灵活采取了集中连片统建、集中连片分建、单家独户自建、特困对象政府包建、安排购买农村闲置房产以及组织进城购房安置等六种建房模式,确保了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快速有序推进。
三是提升重建水平。在灾民建房工作中,我们不满足于一般的恢复性重建,而是以此为契机,坚持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和防灾避灾“三个结合”,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系数,改善人居环境,努力使灾民的住房质量和生活质量得到同步提升。同时,我们还结合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分类组织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建设,确定长沙市和华容县、平江县为试点市(县),积极探索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四、依托于“合”,创新救灾工作机制
 切实遵循“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强化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整体合力,提升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落实领导责任体系。省人民政府于今年6月5日专门成立了省减灾委员会,明确省减灾委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职能,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建立健全灾区重建领导工作机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通过实行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和建房倒计时等有力措施,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救灾应急工作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了救灾的整体合力。各级民政、财政、国土、建设、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组织联合工作组深入灾区,为灾后重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手续从简、税费减免,问题就地解决,对灾民重建中的报批、用地、用材等环节减免相关费用,集中建房的每户减免各项费用达7000元以上。
三是充分发挥灾区群众的主体作用。恢复重建工作中,在加大政府帮扶力度和落实配套优惠政策的同时,注重发动和依靠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对倒房较多,实行集中统一建房的地方,通过民主推荐,村民选举,成立了“建房理事会”,由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理事长,组织灾民筹资筹劳建房;对救灾资金使用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矛盾,极大地激发了灾民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积极性。(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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