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衡阳市灾后恢复重建的启示
2006年,对于总面积1.53万平方千米、总人口723万人的地级市衡阳,无疑是大灾之年,前后遭受了8次自然灾害的袭击。尤其是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和台风“格美”的影响,全市普降大雨,整个衡阳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重创。全市12个县市区普遍受灾,有的县市损失严重。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345.83万,紧急转移51.2万人,死亡1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86万公顷,绝收面积9.49万公顷;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有四分之一的乡镇当时断电、断路、断通讯,因灾造成28131个企业停工,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84亿元。
洪水肆虐,山洪暴发,致使灾区大片房屋倒塌,全市共倒塌民房10.39万间,损坏房屋11.8万间,其中全倒户19672户。耒阳市的淝江流域、衡南县的耒水两岸民房皆沦为废墟,7万多人无家可归。衡南县江口镇袁家村,全村465户,全倒户达126户。与其毗邻的该镇江洲村,全村291户,全倒户80户。由于该市连续8次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不少群众多次受灾,自救能力相当弱,基本的生产、生活都难以维持。灾民的安置压力大,恢复重建任务异常繁重。
面对无情的洪水灾害,面对失去家园的村民,面对异常繁重的重建任务,衡阳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并未被困难压倒,而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顽强奋斗,一手抓恢复生产、抢修设施、安置灾民,一手抓灾民住房重建工作,让灾民感受温暖、享受关怀。半年的努力,换来了丰硕成果,2006年全国灾区民房重建工作现场会在衡阳召开,灾民住房重建工作被民政部誉为“衡阳经验”在全国推广,谱写了恢复重建工作的新篇章。
一、恢复重建工作的前提——开展灾害评估
核查灾情,摸清底子,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灾害发生后,衡阳市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抗洪救灾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随后,市委、市政府派出9个工作组,由领导带队,分赴各重灾县市区,实行包政策落实、包灾民安置、包查灾核灾、包指导灾后恢复重建的“四包”责任制。各工作组逐村核查受灾范围、受灾人口、被困人口、转移安置人口、死亡人口、倒塌房屋等情况,重点核查因灾全倒户和灾民缺粮情况,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的同时,全市加紧了对全倒户的核查工作。全市以县级民政局为主体,从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建设、规划、质监、房产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和核灾人员组成核灾小组,进村入户,按照市民政局指定的全倒户界定标准逐村逐户核实,把不符合条件的排查出来,建立灾民住房倒塌台账,不虚报、瞒报、漏报,做到账人相符、账号相符、账账相符。及时有效的灾害评估,为全市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恢复重建工作的关键——落实领导责任
2006年7月19日,市委常委会议对灾后住房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7月23日召开恢复住房工作专题会,明确提出把帮助灾民建房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各级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年终重点考核第一目标。在全面澄清底子、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立足于“好”,着眼于“快”,早部署、早发动、早筹措、早竣工,明确要求所有倒房户必须建好新房过新年,市里确定的22个集中建房的重点村倒房户建房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全部完工。层层量化指标,个个明确责任,段段规定时间。市、县、乡三级领导普遍建立住房重建“三个一”的包干负责制,严格实行“一村一组、一定一年、一抓到底”的办法,构建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对倒房连片的村,各县市区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挂帅,4~6名机关干部参与的工作班子。全市共派出55个工作组,167名市、县级领导,812名市、县、乡三级干部,深入161个重点村,组织发动群众建房。并将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10月底没有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点领导在年度考核时公开诫勉,不能评先评优,工作队员在年度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但及时调度面上建房工作,还多次深入重点村进行指导,亲自解决建房用地、选址、资金等突出问题,确保了住房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快住房重建进度,2006年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在耒阳市上架乡召开了全市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工作现场调度会。市委组织部牵头,先后组织市农办、市民政局等10多个调查组、80多名干部,对各县、市、区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三、恢复重建工作的基础——充分发动群众
衡阳市委、市政府在推进重建工作中,深深认识到,充分发动群众,发挥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的能动性,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是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搞好恢复重建的有效途径。全市共成立建房理事会98个,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
(一)开展自主教育
由于一些灾民倾家荡产,对重建住房信心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理事会采取组织灾民集中学习和分别找困难灾民谈心的方式,讲党和政府支持灾民建房的优惠政策、讲新房建成后的美好生活、算住房恢复重建的明细账,激发了灾民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
(二)促进自主服务
理事会根据灾民家庭的实际情况,帮助灾民合理选择新房户型,确定投资概算。帮助灾民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协助工程施工。对劳力短缺的农户,发动亲帮亲、邻帮邻,积极投工投劳。特别是对劳力短缺的村组,理事会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发动外村、外组农户帮助建房,从而确保所有全倒房在8月底前打好了建房地基。
(三)促进自主管理
住房建设的质量,关系到灾民今后生活,因此,理事会在重建前,就积极主动介入,全程组织、监督工程施工。特别是对建房施工质量严格把关,积极参与工程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对各级救灾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理事会负责集中核算,统一拨付,增加了灾民建房工作的透明度,让灾民住上了“明白房”、“放心房”。
(四)促进自主协调
对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矛盾,理事会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主动化解矛盾,帮助克服困难,保证了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恢复重建工作的要件——搞好科学规划
住房重建工作,不是简单地进行低层次重复建设,为救灾重建而重建,而应该以恢复重建为契机,统筹兼顾“三农”,进行科学规划,将重建工作与救灾防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重建工作,改善灾民生活环境,优化灾民生活方式,提高灾民生活质量。在选址方面,要因地制宜,适宜集中建房的可在群众自愿情况下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对不适宜集中建房的分散全倒户,则尊重倒房户的意见,就地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地质集中较好的地方重建。住房重建的主要模式如下。
(一)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房
对集中连片倒房的村,按照“既有新房又有新村,既有新村又有新貌”的要求,原则上统一建房。由工作组与村委会牵头,广泛征求受灾群众的意见,统一灾民思想认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建设,既保证了住房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又保证了房屋样式风格的整齐规范。
(二)强化指导,支持单户建房
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集中的农户和一些倒房比较分散的住户,具体建设由各建房户自行安排,由乡村干部负责联系和选择建房房形及原料供应,帮助灾民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指导和服务。为保证住房美观,市规划部门设计了20种经济、适用、美观的户型,供受灾户选择,从而保证了分散单户建房的质量。
(三)重点帮困,兴建“爱民房”
对于无建房能力的五保户、残疾户、因病因灾及其他原因导致的特困户,统一组织建设爱民房。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负责,发动乡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引导和动员本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队和建筑商献爱心,帮助其建成“爱民房”,使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也能住上新房。
五、恢复重建工作的保障——调动各方力量〖
衡阳市、县各相关部门在重建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的优质服务新格局。
(一)扎实做好前期服务,确保早日开工
各部门按照衡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6年7月底恢复重建的住房全部开工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工作。民政部门制定了严格的灾民救济办法和灾民住房重建实施方案。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提出了灾民建房选址工作要求,并对每一户建房选址进行科学评估。规划部门自筹资金50多万元,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全市4000多个村庄进行了地形地貌勘测,秉着科学合理、生态和谐,既注重安居又注重发展的原则,设计提供20种房屋户型、印发10000套图纸发送到全市各乡村,无偿供灾民建房,并对灾区建房规划优先设计,优先发布。
(二)全力推进建房进度,确保如期竣工
新闻单位深入灾区重建第一线,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市营造大灾大干、大灾大治、大灾大上的浓厚氛围。国土部门及时搞好重建选址、审批;工商、税务、水利、商务等部门负责建材价格的监督,防止哄抬物价;建设部门组织建筑工程队到农村帮助灾民建房,全市共有125个建筑承包商深入重灾区支持灾民建房;金融部门积极支持灾区重建工作,共向灾区发放各类贷款2.1亿元。
(三)帮助灾民生产自救,确保稳定增收
衡阳市委、市政府要求,灾民住房恢复重建要做到住得进、稳得住、能发展。在解决灾民住房问题的同时,及时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到灾时损失灾后补、粮食损失经作补、农业损失工业补。切实抓好“三冬”生产,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发动灾区群众,对人工可恢复的农田尽快恢复。积极引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群众修复受损设施,抓紧补苗补种。涉农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灾民开展秋冬生产,对购买种子和生产资料缺资金的灾民,以免费赠送等方式予以帮助。劳动部门加大了对重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发展劳务经济,增强自救能力。对受灾企业支持其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同时,教育、卫生部门对受灾的乡镇卫生院和受损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和修复。
灾害发生后,衡阳市万众一心,努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恢复公路通车463条,修复路基452千米,恢复电线、通讯线路分别为478千米和316千米。受灾的756所校舍基本修复,82所乡镇卫生院(所)全部恢复,确保了学校正常开学、医院正常接诊。全市实行集中统一建房的村有115个,农户2106户,分散建房17054户。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建房资金4800万元,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共捐助资金152.5万元负责灾民建房地基平整,水、电、路、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另外募集赈灾现金2456.8万元、各类救灾物资合人民币510万元。全市19672户全倒户中,19160户重建住房,512户购买现房,并在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
衡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成绩,得到了受灾群众的普遍赞扬,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灾区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衡南县廖田镇青冲村王家龙组全倒户刘葵,全家5口人就有3个弱智,家庭一直困难,灾后他在政府支持和亲友帮助下建起了5间红砖瓦房。衡南县云集镇杨柳村是该县民政局对口帮扶的重点村,县民政局工作队在常务副县长刘检元的带领下,驻村帮助全倒户建房3个多月,直到该村31户全倒户全部搬进新居后才撤队,老百姓深受感动。
衡阳市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始终注意将住房重建与救灾防灾、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恢复重建的村庄,特别注意把住房建设与农村水利建设、通村道路、通讯工程、农网改造、改水改厕、沼气池建设等配套设施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建房与配套设施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推进;条件不具备的,则同步规划、分步实施。据统计,全市修复受损乡村公路123千米、塘坝7586处、渠道126千米、通信光缆500千米、供电线路885条,配套建设沼气池2400多口,新建灾民安全饮水工程200多处,垃圾处理池300多个。新建的灾区村庄环境优美,房屋整齐,水电配套,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2006年,对于总面积1.53万平方千米、总人口723万人的地级市衡阳,无疑是大灾之年,前后遭受了8次自然灾害的袭击。尤其是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和台风“格美”的影响,全市普降大雨,整个衡阳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重创。全市12个县市区普遍受灾,有的县市损失严重。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345.83万,紧急转移51.2万人,死亡1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86万公顷,绝收面积9.49万公顷;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有四分之一的乡镇当时断电、断路、断通讯,因灾造成28131个企业停工,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84亿元。
洪水肆虐,山洪暴发,致使灾区大片房屋倒塌,全市共倒塌民房10.39万间,损坏房屋11.8万间,其中全倒户19672户。耒阳市的淝江流域、衡南县的耒水两岸民房皆沦为废墟,7万多人无家可归。衡南县江口镇袁家村,全村465户,全倒户达126户。与其毗邻的该镇江洲村,全村291户,全倒户80户。由于该市连续8次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不少群众多次受灾,自救能力相当弱,基本的生产、生活都难以维持。灾民的安置压力大,恢复重建任务异常繁重。
面对无情的洪水灾害,面对失去家园的村民,面对异常繁重的重建任务,衡阳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并未被困难压倒,而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顽强奋斗,一手抓恢复生产、抢修设施、安置灾民,一手抓灾民住房重建工作,让灾民感受温暖、享受关怀。半年的努力,换来了丰硕成果,2006年全国灾区民房重建工作现场会在衡阳召开,灾民住房重建工作被民政部誉为“衡阳经验”在全国推广,谱写了恢复重建工作的新篇章。
一、恢复重建工作的前提——开展灾害评估
核查灾情,摸清底子,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灾害发生后,衡阳市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抗洪救灾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随后,市委、市政府派出9个工作组,由领导带队,分赴各重灾县市区,实行包政策落实、包灾民安置、包查灾核灾、包指导灾后恢复重建的“四包”责任制。各工作组逐村核查受灾范围、受灾人口、被困人口、转移安置人口、死亡人口、倒塌房屋等情况,重点核查因灾全倒户和灾民缺粮情况,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的同时,全市加紧了对全倒户的核查工作。全市以县级民政局为主体,从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建设、规划、质监、房产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和核灾人员组成核灾小组,进村入户,按照市民政局指定的全倒户界定标准逐村逐户核实,把不符合条件的排查出来,建立灾民住房倒塌台账,不虚报、瞒报、漏报,做到账人相符、账号相符、账账相符。及时有效的灾害评估,为全市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恢复重建工作的关键——落实领导责任
2006年7月19日,市委常委会议对灾后住房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7月23日召开恢复住房工作专题会,明确提出把帮助灾民建房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各级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年终重点考核第一目标。在全面澄清底子、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立足于“好”,着眼于“快”,早部署、早发动、早筹措、早竣工,明确要求所有倒房户必须建好新房过新年,市里确定的22个集中建房的重点村倒房户建房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全部完工。层层量化指标,个个明确责任,段段规定时间。市、县、乡三级领导普遍建立住房重建“三个一”的包干负责制,严格实行“一村一组、一定一年、一抓到底”的办法,构建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对倒房连片的村,各县市区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挂帅,4~6名机关干部参与的工作班子。全市共派出55个工作组,167名市、县级领导,812名市、县、乡三级干部,深入161个重点村,组织发动群众建房。并将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10月底没有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点领导在年度考核时公开诫勉,不能评先评优,工作队员在年度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但及时调度面上建房工作,还多次深入重点村进行指导,亲自解决建房用地、选址、资金等突出问题,确保了住房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快住房重建进度,2006年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在耒阳市上架乡召开了全市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工作现场调度会。市委组织部牵头,先后组织市农办、市民政局等10多个调查组、80多名干部,对各县、市、区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三、恢复重建工作的基础——充分发动群众
衡阳市委、市政府在推进重建工作中,深深认识到,充分发动群众,发挥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的能动性,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是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搞好恢复重建的有效途径。全市共成立建房理事会98个,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
(一)开展自主教育
由于一些灾民倾家荡产,对重建住房信心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理事会采取组织灾民集中学习和分别找困难灾民谈心的方式,讲党和政府支持灾民建房的优惠政策、讲新房建成后的美好生活、算住房恢复重建的明细账,激发了灾民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
(二)促进自主服务
理事会根据灾民家庭的实际情况,帮助灾民合理选择新房户型,确定投资概算。帮助灾民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协助工程施工。对劳力短缺的农户,发动亲帮亲、邻帮邻,积极投工投劳。特别是对劳力短缺的村组,理事会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发动外村、外组农户帮助建房,从而确保所有全倒房在8月底前打好了建房地基。
(三)促进自主管理
住房建设的质量,关系到灾民今后生活,因此,理事会在重建前,就积极主动介入,全程组织、监督工程施工。特别是对建房施工质量严格把关,积极参与工程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对各级救灾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理事会负责集中核算,统一拨付,增加了灾民建房工作的透明度,让灾民住上了“明白房”、“放心房”。
(四)促进自主协调
对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矛盾,理事会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主动化解矛盾,帮助克服困难,保证了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恢复重建工作的要件——搞好科学规划
住房重建工作,不是简单地进行低层次重复建设,为救灾重建而重建,而应该以恢复重建为契机,统筹兼顾“三农”,进行科学规划,将重建工作与救灾防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重建工作,改善灾民生活环境,优化灾民生活方式,提高灾民生活质量。在选址方面,要因地制宜,适宜集中建房的可在群众自愿情况下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对不适宜集中建房的分散全倒户,则尊重倒房户的意见,就地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地质集中较好的地方重建。住房重建的主要模式如下。
(一)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房
对集中连片倒房的村,按照“既有新房又有新村,既有新村又有新貌”的要求,原则上统一建房。由工作组与村委会牵头,广泛征求受灾群众的意见,统一灾民思想认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建设,既保证了住房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又保证了房屋样式风格的整齐规范。
(二)强化指导,支持单户建房
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集中的农户和一些倒房比较分散的住户,具体建设由各建房户自行安排,由乡村干部负责联系和选择建房房形及原料供应,帮助灾民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指导和服务。为保证住房美观,市规划部门设计了20种经济、适用、美观的户型,供受灾户选择,从而保证了分散单户建房的质量。
(三)重点帮困,兴建“爱民房”
对于无建房能力的五保户、残疾户、因病因灾及其他原因导致的特困户,统一组织建设爱民房。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负责,发动乡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引导和动员本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队和建筑商献爱心,帮助其建成“爱民房”,使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也能住上新房。
五、恢复重建工作的保障——调动各方力量〖
衡阳市、县各相关部门在重建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的优质服务新格局。
(一)扎实做好前期服务,确保早日开工
各部门按照衡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6年7月底恢复重建的住房全部开工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工作。民政部门制定了严格的灾民救济办法和灾民住房重建实施方案。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提出了灾民建房选址工作要求,并对每一户建房选址进行科学评估。规划部门自筹资金50多万元,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全市4000多个村庄进行了地形地貌勘测,秉着科学合理、生态和谐,既注重安居又注重发展的原则,设计提供20种房屋户型、印发10000套图纸发送到全市各乡村,无偿供灾民建房,并对灾区建房规划优先设计,优先发布。
(二)全力推进建房进度,确保如期竣工
新闻单位深入灾区重建第一线,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市营造大灾大干、大灾大治、大灾大上的浓厚氛围。国土部门及时搞好重建选址、审批;工商、税务、水利、商务等部门负责建材价格的监督,防止哄抬物价;建设部门组织建筑工程队到农村帮助灾民建房,全市共有125个建筑承包商深入重灾区支持灾民建房;金融部门积极支持灾区重建工作,共向灾区发放各类贷款2.1亿元。
(三)帮助灾民生产自救,确保稳定增收
衡阳市委、市政府要求,灾民住房恢复重建要做到住得进、稳得住、能发展。在解决灾民住房问题的同时,及时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到灾时损失灾后补、粮食损失经作补、农业损失工业补。切实抓好“三冬”生产,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发动灾区群众,对人工可恢复的农田尽快恢复。积极引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群众修复受损设施,抓紧补苗补种。涉农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灾民开展秋冬生产,对购买种子和生产资料缺资金的灾民,以免费赠送等方式予以帮助。劳动部门加大了对重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发展劳务经济,增强自救能力。对受灾企业支持其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同时,教育、卫生部门对受灾的乡镇卫生院和受损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和修复。
灾害发生后,衡阳市万众一心,努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恢复公路通车463条,修复路基452千米,恢复电线、通讯线路分别为478千米和316千米。受灾的756所校舍基本修复,82所乡镇卫生院(所)全部恢复,确保了学校正常开学、医院正常接诊。全市实行集中统一建房的村有115个,农户2106户,分散建房17054户。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建房资金4800万元,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共捐助资金152.5万元负责灾民建房地基平整,水、电、路、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另外募集赈灾现金2456.8万元、各类救灾物资合人民币510万元。全市19672户全倒户中,19160户重建住房,512户购买现房,并在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
衡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成绩,得到了受灾群众的普遍赞扬,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灾区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衡南县廖田镇青冲村王家龙组全倒户刘葵,全家5口人就有3个弱智,家庭一直困难,灾后他在政府支持和亲友帮助下建起了5间红砖瓦房。衡南县云集镇杨柳村是该县民政局对口帮扶的重点村,县民政局工作队在常务副县长刘检元的带领下,驻村帮助全倒户建房3个多月,直到该村31户全倒户全部搬进新居后才撤队,老百姓深受感动。
衡阳市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始终注意将住房重建与救灾防灾、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恢复重建的村庄,特别注意把住房建设与农村水利建设、通村道路、通讯工程、农网改造、改水改厕、沼气池建设等配套设施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建房与配套设施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推进;条件不具备的,则同步规划、分步实施。据统计,全市修复受损乡村公路123千米、塘坝7586处、渠道126千米、通信光缆500千米、供电线路885条,配套建设沼气池2400多口,新建灾民安全饮水工程200多处,垃圾处理池300多个。新建的灾区村庄环境优美,房屋整齐,水电配套,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