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湘潭等10个市的34家企业的36个产品符合发证条件(名单附后),湘潭等9个市的28家企业的28个产品符合换证条件(名单附后),常德等2个市的4家白酒企业的4个产品符合换证条件(名单附后)。现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根据省局批复的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在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以市州局为单位到省局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组织获证企业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或者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的工作。各市州局在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时,一定要按照发证范围严格把关,不能错贴、滥贴。目前没有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一律不得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各市州局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食安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雄伟 0731-5354441,5351956,hnsa@hn315.gov.cn
附件:1.湖南省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2009年第3批)
2.湖南省符合期满换证条件的企业名单(2009年换证第3批)
3.湖南省符合期满换证条件的白酒企业名单(2009年换证第3批)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食品 生产许可证 编号△ 通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食品部,省局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