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新闻单位、各报刊记者站: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通知要求,我省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展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验范围
二、 核验时间
三、 核验方式
各新闻单位和报刊记者站于2011年2月15日前在单位内部主动自查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是否符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条件,主动注销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新闻记者证,自觉纠正违规行为。我局将对各单位核验情况进行抽查。各新闻单位和报刊记者站于2011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指派专人到我局新闻报刊管理处报送核验报告(报告包括本单位核验情况、持证人员数量、已注销记者证的数量及原因等),我局将根据各新闻单位和报刊记者站持证人员数量按1:1的比例当场发放2011年核验标签,各新闻单位和报刊记者站负责在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页上粘贴年度核验标签。
联 系 人:张 喜
联系电话:0731-84302634,84302568(传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记者证 年检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