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HNPR-2009-32003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
湘统办〔200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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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地方规模以下
工业抽样调查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
地方规模以下工业是全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样调查是地方统计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一如既往地认真踏实地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地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调查数据的质量与时效。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正确分析和判断规模以下工业增长变化情况,并制定科学、严格的评估方法,如实反映客观实际。
三、要坚持对样本企业进行回访,督查企业数据报送质量,结合经济运行形势,调研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工资以及企业生存环境等情况,每季度在数据报送后三天内报送分析报告。
四、以电子邮件(pg@omhn.stats.gov.cn)或FTP方式(规模以下工业)上报至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刚,联系电话:2213096。
附件:2009年湖南地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09年湖南地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反映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规模以下工业基本总量,满足各级政府、部门了解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需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范围
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具体包括,调查年份年初在册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以及当年新建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新增的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并以此为总体,确定具体的抽样调查对象。为保持调查对象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比性,2009年原则上以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上年度调查的样本为准。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详细名称、地址、企业法人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人员及企业资产与生产经营状况等;个体经营工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及生产经营状况等。具体调查表式为B211表、B214表。
三、调查报告期
调查分为年报和季报两种。季报包括一季度报表、二季度报表和三季度报表,报告期分别为1—2月、1—5月、1—8月,上报时间分别为3月9日前、6月9日前、9月9日前。年报的报告期为1—11月,报送时间为12月10日前。
四、调查总体划分
根据国民经济核算要求,将规模以下工业总体划分成两个子总体,即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以“在地统计”为原则,由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在市统计局的统一指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区抽样调查工作。
五、基本抽样方法
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对个体经营工业单位采用整群抽样。
六、抽样精度
在95%的概率保证程度下,工业总产值的最大相对误差控制在10%以内。
七、报送要求与内容
(一)数据处理方式
为保持数据处理的稳定性,各级统计局均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处理。
(二)数据上报方式
各县市区统计局将调查的所有样本资料(以县市区为总体的调查样本或以市级为总体的调查样本)报市州统计局,市州统计局审核评估后,将所辖县市区的调查数据(基础表)和推算数据(综合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FTP方式上报到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三)上报内容与格式
1.上报内容为数据处理程序卸出的数据。数据卸出内容分两种情况:一是没做非目录企业核对,卸出“目录、个体”两个任务中的数据库;二是做了非目录企业核对,卸出“核对、目录、非目录、个体”四个任务中的数据库。值得注意的是:核对任务中有“核对库”与“非目录核对库”两个数据库,只须卸出“核对库”,但在卸出前,必须将“非目录核对库”中的新增企业追加到“核对库”中。
2.上报格式为数据处理程序备份的“久其格式”。上报数据文件名称具体规定如下表:
文件名称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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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
季报 |
目录任务卸出的数据库文件 |
目录09nb**.jqd |
目录09?j**.jqd |
个体任务卸出的数据库文件 |
个体09nb**.jqd |
个体09?j**.jqd |
非目录任务卸出的数据库文件 |
非目录09nb**.jqd |
非目录09?j**.jqd |
核对任务卸出的数据库文件 |
核对09nb**.jqd |
核对09?j**.jqd |
汇总任务卸出的数据库文件 |
汇总09nb**.jqd |
汇总09?j**.jqd |
数据评估说明文件 |
09nbsm**.doc |
09?jsm**.doc |
上报压缩文件 |
gx09nb**.zip |
gx09?j**.zip。 |
以上“? ”为季度序号,如第3季度则把“?”换为“3”;“**”为市州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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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季报) 200 年1- 月 |
表 号:B 2 1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 0 1 0 年 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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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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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类标识:□ 1.目录企业 2.非目录企业 企业详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和分机):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行业类别代码:□□□□ |
企业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村委会(居委会) 号 邮政编码:□□□□□□ 地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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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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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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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丙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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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从业人数 工业总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 下季度需增(减)员工数 |
人 千元 千元 人 |
03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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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能源消费量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甲 |
乙 |
丙 |
1 |
2 |
电力 煤 焦炭 汽油 柴油 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 |
千瓦时 吨 吨 吨 吨 吨 立方米 |
07 08 09 10 1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调查时期为1-2月、1-5月、1-8月,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2.本表由采用目录抽样方法被抽中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抽中的城镇街道或居委会、农村行政村(村委会)中核对出来的非目录企业填报。
3.价值量指标保留两位小数。
4.企业法人代码由企业填报。
5.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6.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由企业填写,行业类别代码由县级调查统计机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小类填写。
7.在“下季度需增(减)员工数”指标中,减少记负(-)数,不增不减记“0”。上年同期的“下季度需增(减)员工数”按上年的下季度实际增(减)的员工数填写。
个体工业调查表(季报)
200 年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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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B 2 1 4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 0 1 0 年 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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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本村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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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村委会(居委会) 村(居委会)所在地邮政编码:□□□□□□ 村(居委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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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样本村内个体工业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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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
序 号 |
业主 姓名 |
联系电话 (含区号 和分机) |
主要业 务活动 (或主要 产品) |
行业类别 代码 |
期末从 业人数 (人) |
营业收入(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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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实际 |
上年 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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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01 |
02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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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单位 逐个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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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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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样本村内个体工业单位能源消费量
电力 (千瓦时) |
煤 (吨) |
焦炭 (吨) |
汽油 (吨) |
柴油 (吨) |
液化 石油气 (吨) |
天然气 (立方米)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调查时期为1-2月、1-5月、1-8月,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2.本表由抽中的城镇街道或居委会、农村行政村(村委会)内所有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填报。
3.价值量指标保留两位小数。
4.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由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填写,行业类别代码由县级调查统计机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小类填写。
5.序号从001开始依次填写。
综合机关名称: |
规模以下工业总量指标 200 年 1- 月 |
表 号:B 4 1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 0 1 0 年 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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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总体估计值 |
样本汇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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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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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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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规模以下工业 企业(单位)数 期末从业人数 工业总产值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企业数 期末从业人数 工业总产值 三、个体工业 单位数 期末从业人数 营业收入 |
— 个 人 亿元 — 个 人 亿元 — 个 人 亿元 |
02 03 — 04 05 06 — 07 08 09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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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调查时期为1-2月、1-5月、1-8月。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2.本表统计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3.价值量指标保留两位小数。
4.表中“—”处,免填。
5.全部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值与个体工业营业收入的合计。
基层表填报情况(原因)及代码
(一)目录企业 |
|
填报情况(原因)代码 |
填报情况(原因) |
0 |
已填报 |
1 |
企业正常营业,但调查表没填报企业数据 |
2 |
关闭(包括企业被撤消、企业法人代码变更),没填报 |
3 |
被合并,没填报 |
4 |
停产,没填报 |
5 |
转产(指该企业转为从事非工业生产活动),没填报 |
6 |
升规模(指该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且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没填报 |
(二)非目录企业 |
|
填报情况(原因)代码 |
填报情况(原因) |
0 |
已填报 |
1 |
该样本群内所有非目录企业正常生产,但调查表没填报企业数据 |
2 |
该非目录企业正常生产,但没填报 |
3 |
该样本群没有非目录企业 |
4 |
关闭(包括企业被撤消、企业法人代码变更),没填报 |
5 |
被合并,没填报 |
6 |
停产,没填报 |
7 |
转产(指该企业转为从事非工业生产活动),没填报 |
8 |
升规模(指该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且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没填报 |
(三)个体工业户 |
|
填报情况(原因)代码 |
填报情况(原因) |
0 |
已填报 |
1 |
该样本群内所有的个体户正常生产,但都没填报数据 |
2 |
该样本群内该个体户正常生产,但没填报 |
3 |
该样本群没有个体户; |
基层表指标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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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季报) (B21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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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代码 |
审核标准范围 |
期末从业人数 |
01 |
0< 01 <300(人) |
工业总产值 |
02 |
0< 02 <5000(千元) |
主营业务收入 |
03 |
0< 03 <5000(千元) |
下季度需增(减)员工数 |
04 |
-300 < 04 < 300(人) |
01、02、03各项指标 |
1栏/2栏 |
0.5<= 1栏/2栏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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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体工业调查表(季报)(B214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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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代码 |
审核标准范围 |
期末从业人数 |
1栏 |
0< 期末从业人数 <300(人) |
营业收入 |
2栏、3栏 |
0< 营业收入 <5000(千元) |
营业收入本年实际与上年同期比较 |
2栏/3栏 |
0.5<= 2栏/3栏 <=2 |
注:若指标值在审核标准范围之外,应查明原因,并作出简明解释。 |
主要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
平均低位发热量 |
折标准煤系数 |
原煤 |
5000千卡/千克 |
0.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
洗精煤 |
6300千卡/千克 |
0.9000千克标准煤/千克 |
焦炭 |
6800千卡/千克 |
0.9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
汽油 |
10300千卡/千克 |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
柴油 |
10200千卡/千克 |
1.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
液化石油气 |
12000千卡/千克 |
1.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
天然气 |
7700-9310千卡/立方米 |
1.1-1.3300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电力(当量) |
860千卡/千瓦小时 |
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