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22/2009-00946 文号:湘商规财〔2009〕3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2200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09-10-21 签署日期:2009-06-25 登记日期:2009-09-30 所属机构:省商务厅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6-25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66次常务会议精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市场,保份额,稳定外需,解决企业风险大,不敢接单;成本高,不愿接单;融资难,无力接单的问题,在国家要求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保费率的前提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08]69号),我们制定了我省利用出口信保,确保我省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出口信保保费补贴。一般产品的保费补贴由25%提高到50%,农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保费补贴由50%提高到75%,新兴国际市场的保费补贴为75%(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名单见附件),全年单个企业的保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该政策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保单融资贴息。2008年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有出口业绩的中小企业,对其出口信保项下的融资,按国家一年期贷款利率贴息50%,今年按贴息2.8%执行。全年单个企业的贴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该政策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三、加快资金拨付速度。项目资金申报拨付由一年两次改为分季度申报拨付。


    四、2009年1-5月的出口信用保费补贴仍按《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规财〔2008〕99号)规定中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有关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名单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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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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