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22/2009-00945 文号:湘商运调〔2009〕3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22042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7-13 签署日期:2009-06-12 登记日期:2009-09-30 所属机构:省商务厅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6-12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商务局:


目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局部地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保障抗灾救灾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运电[2009]135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岗位责任意识


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制定防汛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防汛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


二、及时掌握灾情,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动态,并根据汛情发展情况,及时组织落实各项监测预警措施。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到商贸流通企业和肉、边销茶等储备商品承储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防汛物资的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控制险情,防止人员伤亡和商品物资受损。


三、摸清货源,做好应急供应准备


各市州商务局要加强对应急商品的货源组织和储备管理工作,要对辖区内猪肉等重要储备商品进行检查,确保灾情发生时能够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利用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加强对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及时掌握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补充重点企业纳入应急商品数据库,适当增加应急救灾商品商业储备。灾情发生后,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防止生活必需品供应断档、脱销。


四、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各市州商务局要充分依托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切实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全面、准确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同时,要根据本地灾情特点,加强市场运行分析,预测市场发展趋势,为应急商品调度、市场调控和防灾抗灾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五、强化细化预案,提高预案操控能力


各市州商务局要按照《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事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本市州生活必需品市案的各项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完整的防汛抗灾预案体系。同时,要对所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急反映能力。


有关防汛救灾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商务   防汛   市场供应   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2印发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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