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两系”杂交水稻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918 文号:湘农业发〔2009〕286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2001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5-01-16 签署日期:2009-12-10 登记日期:2009-12-15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12-15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通报,今年江苏、安徽两省两系杂交稻制种因灾损失严重,其中江苏省因灾报废的两系制种田可能达57万亩,安徽约2万亩,因灾损失种子约2000万公斤,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为切实加强我省两系杂交水稻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确保明年两系杂交水稻用种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做好两系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监管。要对今年在江苏、安徽等省生产的两系杂交水稻种子进行重点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这些种子的纯度鉴定和处理工作,依法进行质量监管。

二、切实加强两系杂交水稻种子市场监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的市场监管,尤其要重点监控外省受灾地区调入我省销售的种子。对鉴定不合格的两系杂交水稻种子,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转商处理,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对质量不明的种子要进行强制抽样,并及时进行纯度鉴定,确保明年两系杂交水稻用种安全。

三、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种子市场监管、质量监督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种子鉴定结果以及不合格种子监督处理等情况报告省种子管理局,以便我厅及时掌控全省种子使用情况,做好应急工作。

 

 

 

〇〇九年十二月十

 

 

 

 

 

 

 

 

 

主题词种子  市场管理  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91210印发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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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两系”杂交水稻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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