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08-27001
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湘盐政发〔2008〕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发布如下:
《关于加强食用盐管理确保使用加碘小包装食盐的通知》和《关于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格实行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见附件)继续有效。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通知下发前连续计算。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
省盐务管理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标 题 |
文 号 |
1 |
关于加强食用盐管理 确保使用加碘小包装食盐的通知 |
湘 盐 政 发[2004]19号 |
2 |
关于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 严格实行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
湘 盐 政 发[2005]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