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61/2012-13646 文号:湘移发[2012]6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2-660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7-07-09 签署日期:2012-06-08 登记日期:2012-06-08 所属机构: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2-06-08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2-66001

 

 

 

 

 

 

 

 

 

湘移发[20126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内部

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移民局(办):

为了确保移民资金安全运行,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0一二年五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

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了确保移民资金安全运行,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认识

移民资金是用于水库移民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的专项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是依法行政、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的客观要求,是确保移民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的重要抓手,是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确保库区大局稳定的有力举措。为此,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务必从建设平安库区、小康库区、和谐库区的高度,深刻认识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不断提高移民资金的管理水平。

二、明确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监督重点    

(一)强化移民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审计移民部门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计划使用管理情况。加强对后期扶持基金计划、后期扶持结余资金计划、库区基金计划、移民扶助金计划和淹没补偿费计划等执行情况的审计,确保移民资金计划编制、审批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严格移民项目资金审计。在移民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移民资产管理各个环节上加大审计力度。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必须溯及项目申报是否充分尊重移民意愿,项目实施是否突出移民为受益主体,项目验收是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安全。

(三)抓好移民资金财务基础性管理情况审计。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金项目台账、资金分类核算、资金拨付审批、县级报账制等执行情况的审计,健全和完善移民资金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四)逐步推行移民资金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县级移民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轮审和同步审计制度。对其任期内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重大移民项目资金投向、专项移民资金分配、移民资金投入效益、移民资产管理绩效、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坚持审资与审效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升移民资金管理水平。

(五)加强移民资金专项审计。从广大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强移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移民避险搬迁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资金计划、资金流向、资金拨付、资金效益专项审计。不断总结重大专项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创新管理方法和措施。

三、完善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实行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对象全覆盖。一是实行县(市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全覆盖。从2012年起,省移民局每两年编制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分年度下达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市州移民局每年对所属县市区进行内部审计的比率要达到50%,每两年对所有县市区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在省、市移民局组织下,县市区之间实行交叉审计。二是实行移民部门本级及所属二级机构内部审计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移民部门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所属二级机构的预算、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实行全省移民资金内部审计质量监督全覆盖。在市州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的基础上,部、省移民局每年抽样审计不少于20个县市区,5万以上移民县为重点抽审对象;对移民上访较多、移民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县市区,要结合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稽察和监测评估工作,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审计。

(二)建立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台账。省、市、县三级移民部门都要建立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台账,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审计内容、审计结论、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任划分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登记日期等。每审计一次则更新登记一次。

(三)建立统一高效的内部审计工作格局。根据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县为基础,市为主体,省级统管”的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格局。县市区移民部门要健全和落实常规性内部审计制度;市州移民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县市区的资金监管职责,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移民局负责内部审计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以及抽查审计和重大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四、强化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整改处置力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考核制度。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对市州县市区移民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并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考核的权重。省移民局对市州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凡没有审计出明显存在的问题或通过审计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如实上报的加重扣分。对资金财务管理不严、整改不到位、内部审计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二)推行内部审计通报、公示制度。实行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公信力。各级移民部门的内部审计结果,一律通报给被审单位、同级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问题较为严重的在全省移民系统进行通报。年度移民资金内部审计计划及被审计对象名单要在移民网站进行公示。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升内部审计督促整改执行力。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酌情处置的原则。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实行“初审免罚,不改重罚”;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相应核减下年度项目资金计划额度,并对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屡查屡犯的问题,移交审计、财政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查处,除对单位处罚外,对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责任。各级移民部门都要成立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内部审计工作列入移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与保障,切实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着力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省市县移民部门都要依法依规授权本单位有关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资金财务管理工作量大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内部审计室(科、股),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本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三)切实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各级移民部门都要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内部审计人员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外,还应当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实行持证上岗。要建立全省移民资金内部审计人员信息库,确保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和调配。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主题词:移民资金  内部审计  意见  通知

  送: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监察厅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5月4印发

共印40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黄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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