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办发〔2014〕8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结合实际,我厅重新制定了《湖南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2月21日厅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年我厅印发的《湖南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湘卫科教发〔2007〕6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卫生厅
2014年3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有效整合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依据原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卫科教发〔2008〕49号)、原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3〕409号)和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主要通过各类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非学历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各级医疗人员、公共卫生人员、高层次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三条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需施教。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学以致用。以提升卫生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能力为导向,指导卫生人员将所学知识理论有效转化为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改善服务质量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开拓创新。以满足岗位需求为目的,不断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更新教育内容,创新培训手段,改进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指国家财政支持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卫生人员培训以及经省卫生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各处室(单位)主管、各地各相关单位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培训。
第二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五条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
第三章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第六条 成立湖南省卫生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教工作的厅领导担任组长,有教育培训相关任务的处室(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厅科教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第七条 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统筹管理,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安排资金,提高培训工作整体效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审核年度教育培训项目计划,总结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培训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教育培训项目责任处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当年教育培训执行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 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厅科教处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协调、规划和管理;规划财务处负责培训项目经费预结算和审核监督;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督导工作。
厅国际合作处负责国际(含境外)合作教育培训项目。
第九条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评价,依照《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卫生厅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四章 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第十条 杜绝重复培训、低效培训。严格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实现培训对象、内容、时间、方式“四统筹”。凡以省卫生厅名义举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班,一律按照“培训计划统一归口、责任处室组织实施、培训单位具体承办”的要求举办。
各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拟开展的教育培训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格式见附件1),内容包括:培训依据、承办单位、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拟授学分、经费来源、评估方式等。财政支持经费的教育培训项目,须经厅规财处审核签署意见。
领导小组于每年2月底前对教育培训项目进行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各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因工作需要确需举办的培训班,由处室(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办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方案以及经费来源,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以省卫生厅名义举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班,根据培训内容,原则上由厅培训中心或行业学(协)会承办。
承办单位根据省卫生厅公布的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师资、教学方式、组织管理等,并填写《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于培训开始前10天送省卫生厅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要提供培训条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培训任务,并按要求进行学员满意度问卷调查(见附件3)。
培训结束后10日内,承办单位应向项目责任处室(单位)提交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学员满意度问卷调查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学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附件5)、培训教材、培训日程、考试考核结果等,经责任处室(单位)审核后,将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严格培训经费管理。以省卫生厅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不得向培训对象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由培训责任处室(单位)根据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提出预算方案,厅规划财务处依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按程序下达经费安排计划。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教育培训项目,省卫生厅不予安排经费。
对确需收费的培训班,必须事前报批。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合理收费,收费项目、标准、数额应在办班通知中列清,并开具专用收费票据。培训收费主要用于教材资料、教师报酬、租用教室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项目支出,不得挪作它用。
培训项目责任处室(单位)负责培训经费监管,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第十四条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要坚持节俭原则,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无关的活动,并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和厅监察室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未经审批擅自以省卫生厅名义组织培训,违规使用培训资金,违规接受企业赞助,违规向培训对象收费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六条 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质量考核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管理。项目责任处室(单位)要根据教育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评估方案和督导措施,对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资金使用管理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终末质量评价(评价标准见附件6),并通报评价结果。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省卫生厅处室(单位) 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
填报处室(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依据 | 培训内容 | 培训对象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人数 | 培训费用 | 经费来源 | 承办单位 | 培训方式 | 拟授学分 | 评估 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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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规财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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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厅领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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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小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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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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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备案表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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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单 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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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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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标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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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来源、经费来源及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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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承 办 负 责 人 简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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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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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职务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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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曾组织过哪些相近的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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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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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授课内容 | 授课 老师 | 单 位 | 专业 | 职称 | 学时 | 授课形式 (面授、远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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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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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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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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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培训人数 |
| 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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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总 学 时 数 |
| 讲授理论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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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技术示范)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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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 拟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 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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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处室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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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卫生人才教育培训 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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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员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培训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请在 “□”内打“√”)
一、培训班是否向学员提供了教材?你对教材是否满意?
1.□提供 □没提供
2.□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二、你认为培训内容是否符合你的工作需求?在培训内容上有何建议?
1. □ 符合 □部分符合 □不符合
2.建议:
三、你对本培训班教学计划是否满意?课时安排是否合理?
1.□满意 □一般 □不满意
2.□ 合理 □较合理 □ 不合理
四、你认为教学方法是否适合本次培训主题?在培训形式上有何建议?
1.□ 适合 □较适合 □不适合
2.建议:
五、你认为教师讲授是否通俗易懂? 是否按计划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按满分为100分计算,您给授课教师(所有教师平均)评多少分?
1.□是 □否
2.□全部按计划完成 □部分按计划完成
□所有教师未按计划完成。
3.□ 85分以上 □ 70分—84分 □70分以下
六、你对培训班的食宿安排是否满意?有何建议?
1.□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因为:
2.建议:
七、你参加本培训班的收获如何?感到收获最大方面是什么(可多选)?
1.□很大 □ 一般 □无
2.□开阔思路 □提高临床诊治能力 □提高理论水平
□提高科研工作能力
□提高操作能力 □其他:
八、如果按满分为100分计算,你给本次培训班综合评分多少?
□ 85分以上 □ 70分—84分 □70分以下
九、你对相关的培训有何建议?
(注:此调查表由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
附件4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学员情况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盖章) 厅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职称 | 学 历 | 考勤情况 | 考试/考核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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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承办单位在培训班结束后填报,经相关处室/单位盖章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继教学分证书,此表可复印。
附件5
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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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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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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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举办期限 | 天 | |||||||||||||||||
举办地点 |
| 课时数 |
| 授予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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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执行情况材料(打“√”) | □1.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培训师资和教材(文字或声像材料) □3.培训日程安排表 □4.考试试卷 □5.培训效果满意度调查表 □6.培训学员情况登记表 | |||||||||||||||||||
学员情况 | 职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无职称 | 总 计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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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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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情况 | 分数 | 80分以上 | 60-80分 | 60分以下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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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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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对该项目评价意见 | 1、教材满意度 | 评价意见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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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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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符合个人工作需求 | 评价意见 |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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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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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计划与课时安排 | 评价意见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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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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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方法与培训形式 | 评价意见 | 适合 | 较适合 | 不适合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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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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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满意度 | 评价意见 | 85分以上 | 70分—84分 | 70分以下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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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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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宿满意度 | 评价意见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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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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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培训班收获 | 评价意见 | 很大 | 一般 | 无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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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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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培训综合评价 | 评价意见 | 85分以上 | 70分—84分 | 70分以下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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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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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湖南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评价标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标准要求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培训 条件 (25分) | 培训内容 | 8 | 培训内容符合项目实施方案。 | 查资料。培训内容完全符合记8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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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计划 | 5 | 有培训计划和日程安排,且安排合理。 | 查培训计划和日程安排。无培训计划或进程安排不记分,安排不合理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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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资料 | 5 | 有与培训内容相一致、质量较高的教材或讲义及教辅资料,学员人手1份。 | 查教材、讲义等。培训资料符合标准要求且质量高计满分,不符合要求酬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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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 | 5 | 授课教师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授课效果好,学员对教师评分在70分以上学员占总人数的75%以上。 | 查教师花名册等。符合标准要求计满分。未完成教学任务酬情扣分。在75%以上记10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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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地 | 2 | 安排合理,能满足教学需要。 | 教学场地安排不合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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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管理 (30分) | 计划管理 | 15 | 培训内容与计划一致,全部完成教学任务。 | 查资料。内容不一致、未完成教学任务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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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纪律 | 5 | 有培训纪律或规章,且执行认真。有考勤记录。 | 查培训纪律和考勤纪录等资料。无培训纪律扣3分,无考勤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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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数管理 | 5 | 听课人数与报名人数相符。 | 查报到、结业考核花名册。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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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安排 | 5 | 食、宿安排合理。 | 查学员调查问卷。不合理酬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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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管理 (15分) | 资金拨付情况 | 5 | 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 查拨付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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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帐管理情况 | 5 | 建立财务专帐 | 查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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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 | 5 | 资金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 查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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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效果 (30分) | 学员调查问卷综合评价 | 10 | 综合评价打分在70分以上学员占总人数的75%以上。 | 在75%以上记10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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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率 | 20 | 培训结束考试合格率在75%以上。 | 合格率在75%以上记20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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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100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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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有关卫生行业专业学(协)会。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印发
校对:黄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