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发〔2015〕73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建立植保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植保事故处置工作,确保植保事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植保事故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植保事故报告内容。依据《湖南省植保事故鉴定办法》,确定和报送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植株生长、植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的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以及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事故处理的措施等(详见附表)。
二、植保事故报告时限。发生重大、紧急植保事故时,从发现事故后起,24小时内上报委植保事故专家鉴定委员会(设省植保植检药械科);每季度和每年度报送辖区内发生的其他植保事故,报送时间为季末和年末。
三、加强植保事故报送管理。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植保事故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事故的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有效。省植保站药械科联系电话(传真):0731-84445654,
E-mail:yaoxieke@163.com。
附表: 市(州)植保事故汇报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附表
市(州)植保事故汇报表
时间 | 地点 | 受害作物 | 受害面积(亩) | 经济损失(元) | 生产性中毒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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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叙述(含起因、结果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