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720/2012-13812 文号:湘经信〔2012〕221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2-0500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7-08-12 签署日期:2012-06-21 登记日期:2012-07-12 所属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2-07-12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2-05007

 

 

 

湘经信中小企业〔2012221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

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管县经(工)信局,省直各行业管理办公室:

现将《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方案  通知

 抄送:委领导,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712印发

                      校对:聂 

附件:

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成长步伐,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多点支撑产业发展新格局,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实施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为载体,优化服务,分类扶持,实现扩大经济总量和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2012年至十二五末,每年新增营业收入过4亿元的大企业100户以上,新增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1000户以上,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以上。

三、发展思路

(一)新增“100户以上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即全省每年新增营业收入过4亿元的各类企业100户以上。以工业企业为主体,促进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全面发展。以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中小企业为培育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引导、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步伐,支持中小企业兼并重组,承接两型产业转移等途径,培育一批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大企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

(二)新增“1000户以上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即全省每年新增营业收入过1亿元的各类企业1000户以上。以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为培育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大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创新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

(三)创办“30000户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即全省每年新创办各类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以上。以创业基地、工业园区等为依托,鼓励、支持、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返乡能人等开展以创办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形式多样的自主创业,扩大全省中小微企业总量,为培育大中型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中小企业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主体,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依托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是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与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四千工程相呼应,是打造多点支撑产业发展新格局的基础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行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后备企业信息库。以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为基础,建立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信息台账。每年选择一部分成长性好、发展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各类中小企业作为“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重点培育后备企业;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营业收入过2000万元的各类中小企业作为“1000户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建立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信息库。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和发展潜力进行梳理、分类,建立本地区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信息台账。省经信委对纳入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运行状况进行定期调度、监测,动态掌握其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每年第一个季度各市州推荐上报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的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由省经信委根据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进行认定。“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1000户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后备企业每年调度、调整一次;当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于次年初进行统计、汇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制定针对培育大企业、发展壮大中型企业、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差异化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除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各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工业发展资金要向符合条件的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倾斜,促进后备企业尽快分别跃上4亿元、1亿元台阶。对列为“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重点培育后备企业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下达省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项目资金时,优先安排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项目。

(四)大力推动全民创业。按照创办小企业、扩大总规模、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方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业宣传和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力度,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立和发展。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创办企业和扶持初创期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细则。省经信委会同财政、工商、人社、发改、税务、科技、国土等部门制定创业政策摘编手册和创业指导目录,并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利用闲置的厂房和场地或依托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大学科技园区等,改造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进入创业基地集聚发展。通过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100家左右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和健全创业辅导服务队伍,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加强协调和服务。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推进政策、技术、信息、人才、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加强融资服务,将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纳入网上融资超市,建立融资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尽力帮助后备企业满足融资需求。加强与工商、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在小型微型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积极开展服务。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从政策咨询、投资融资、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管理提升、舆论宣传等多方面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建立联点服务制度。各级经(工)信委(局)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成立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工作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排忧解难,指导发展。对“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企业的后备企业实行重点联系制度,做到一个企业一个工作组,确保实现当年营业收入过4亿元目标。

(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缓解生产经营压力。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减少行政干预,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和减少涉企检查。建立考核评比制度,省经信委将推进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情况作为对各市州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的好经验,推介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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